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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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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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8-1 23:55 |只看該作者
何志光話基本法寫明立法局議員任期為四年,就算之前98年開始有立法會,97年7月1日到98年嗰個空窗期都係用臨時立法會代替,宜家延遲一年選舉,空窗期點解唔跟過往做法設立臨時立法會?
林鄭話呢個問題已交比中央決定,但中央都未有定案,林鄭就成日up住話有機會延任,延任跟本唔符合基本法,點解林鄭咁想反對派班人賺多年人工?仲有如果反對派做多一年,即係香港又要停多一年唔駛行。

聽完何志光分析,林鄭真係黃到爆

林鄭鬼爆爭取被DQ議員賺多一年錢/臨立會or延任
https://youtu.be/a1jHqfyIk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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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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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8-2 01:2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唔係嘛?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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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8-2 09:24 |只看該作者
睇到都嬲、吾想班垃圾政棍又做多一年、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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