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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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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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9-26 07:35 |只看該作者



從未拍拖的32歲一級榮譽畢業生前年透過極速約會,結識比他年長6年的保險女經紀,姊弟戀極速進入談婚論嫁階段;惟女方涉嫌多次虐待男友,包括以風筒熱風吹男友陰莖至起水泡,及後復以剛煲滾的水淋向他的大腿,亦疑嫌棄兩人性交太快完事,狠咬男友上半身至流血,又將他撼頭埋牆甚至鉸剪插心口等。女友否認蓄意傷人等五罪,早前在區域法院受審。暫委法官張天雁今裁決指,男事主X作供誠實可靠,被告自辯證供不誠實兼不合理,裁定四項蓄意傷人罪名成立,被告須還柙候判。


女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否認四項蓄意傷人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她於20185月至8月在跑馬地住所犯案。至於被告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張官認為事主就該罪的口供不清晰,法官稱勉強以技術性理由判罪脫。

張官將案押後至1016日聽取求情和判刑,其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心理及精神科報告,被告還柙小欖。控方指,被告在2013年有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案底,但警方電腦已找不到該案資料,據報章報導,被告是以金屬凳襲擊家傭頭部。


暫委法官張天雁裁決時指,控辯雙方不爭議男事主X的傷勢。案發時30歲的他,陰莖及大腿有二級燙傷,陰莖有破裂的水泡,頭皮和胸腹多處裂傷。被告選擇出庭自辯,辯方案情主要指襲擊事件沒發生過,及傷勢是由X自殘造成。


張官指,案中唯一關鍵之處是傷勢如何及由誰造成。她衡量證供時已考慮被告和X的親密關係,及X會否因對被告有怨恨而捏造案情。張官認為X克服了傷痛,作供清晰及令人信服,接納其說法為案發經過。相反被告版本不誠實不可信,有違常理及已獲同意事實。


官:事主成績好智力高 未必懂處理親密關係

對於辯方指X多次沒求醫及尋求他人協助,張官指考慮兩人的關係及互動後便會明白,被告是X的初戀女友,X亦供稱因太愛被告及怕對方施襲,才不斷就範。張官形容「沒有戀愛像第一次」,電腦科學一級榮譽畢業的被告可能有高智力,但未必能領悟和處理好親密關係。


張官指,證據顯示被告有異常的控制慾,極度喜愛操縱別人,而X是深深寄情於被告的服從者,加上不當及過份容忍被告,引致一連串有模式的暴力行為及身體虐待。她以風筒熱風吹X陰莖,更是「超越常人」的行為。


被告關注X下體「幾時用得」 揭示性慾強

被告自辯時強調自己很愛X,但法官指不可信,因即使X經常到她家中過夜,她從沒將門匙交給XX應她要求紋身以證兩人愛情,但被告自己沒有紋身。被告嘗試把自己性慾說成沒X所指那麼強,但都是失敗,因據醫生證供,她陪X求診時指着X的下體問「幾時用得」。


辯方曾指風筒熱風吹下體之說荒誕,但法官認同控方所講,若X如辯方所言,因自己有勃起障礙而拿風筒吹陰莖,以圖增加血液循環,說法會是更加荒誕。X有購買俗稱「偉哥」的壯陽藥威而鋼,若未能勃起,他不可能在嘗試如此奇怪的方法前,沒嘗試服用偉哥。


張官指,X的說法起初令人難以置信,但隨着他的故事發展,所有事件變得有理及可以解釋。不過,由於襲擊控罪涵蓋數個月多宗事件,包括被告涉嫌咬傷X及將他撼頭埋牆等,而X該部份證供不是很準確,恐會重複定罪,故以技術理由裁定該罪罪脫,其餘四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全部成立。


事主X早前於審訊時承認,與被告有進行性虐戀(SM)的習慣,但他自言純粹因害怕被告會基於得不到性滿足而施襲,才會就範;若被告的要求不會對他或其家人造成傷害,他便會照做。他又透露,被告不想懷孕,卻又不願他使用避孕套;由於他深愛被告,故於前年應她要求而結紮,永久避孕。控方指事主對女友付出無條件的愛,卻受對方虐待壓迫,陷入「有毒關係」,成了「愛的俘虜」。


家暴防治組織籲援助男性受害者

家暴防治組織「和諧之家」表示,男士面對家暴,時常需要衝破社會的性別枷鎖,例如「男兒有淚不輕彈」的觀念,求助或會遭到質疑和嘲諷,往往難以啟齒,只好獨自面對。和諧之家指出,去年每六位家暴受害者便有一位是男性,但社會對男士受虐議題的認知、敏感度和支援不足,有需要加強教育,鼓勵大眾援助受家暴困擾的男士,以同理心及尊重的態度了解他們的處境,讓隱藏受害者更有勇氣走出陰影和困局。和諧之家設有專門支援家暴受虐男士的賽馬會「男」天再現計劃,並有電話支援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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