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hoyki 於 21-9-6 14:24 編輯
grand2005 發表於 21-9-6 13:40 
立咗法係咪俾多啲錢都唔可以加工時?如果係衷心希望唔好立法,全香港亦都有好多勤力嘅人想搵多啲錢
...
如果要立法,都唔知點立好。
係以人計定係以工計?
例如以人計,每個人每日最多可以做 8 個鐘,做一份工係 8 個鐘,做兩份工,兩份夾埋亦係 8 個鐘,可以每份 4 個鐘,亦可以一份 5 個鐘,一份 3 個鐘。
以工計則每人每份工每日最多可以做 8 個鐘,做一份工最多 8 個鐘,做兩份工則可以最多 16 個鐘,喺母公司做一份 8 個鐘,喺子公司做另一份,又 8 個鐘。
我做月供股票系統。 講笑。 不是。
我做證券,認識做月供股票系統的人。 也是講笑。 不是。
向證券公司推銷月供股票系統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