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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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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2-8-1 14:03 |只看該作者
1名擬以1100萬港元購入海怡半島單位的買家於上周五(7月29日)入稟高院,控告單位業主及作為物業代理的利嘉閣,指對方沒有披露有關資料,隱瞞該單位為凶宅。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其簽署的買賣合約無效,及頒令利嘉閣不得就該宗交易獲得任何佣金。原告亦要求賣方退回10%訂金110萬港元,及要2被告作出賠償。

本案原告是張秀萍,被告分別是李芬儀及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指,她於今年3月希望購入海怡半島單位,並於同月底經次被告的地產代理莊國華介紹下,得悉海怡半島第10座有單位正放盤,並聯絡作為業主的首被告。原告稱簽訂買賣合前曾詢問2名被告,獲悉該單位不曾涉及特別事故,亦非凶宅,最終雙方於今年3月29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並於4月13日簽訂正式合約,原告以1100萬港元購入該單位,並分2次共支付了110萬港元作訂金。

不過,原告在準備完成交易前發現被告有所隱瞞。原告於5月29日發現該涉案單位實為凶宅,並得知有1名男子於2006年5月23日在該單位的浴室自殺身亡。原告其後翻查當時的新聞報道,及詢問大廈保安得知此事屬實。原告指如得悉該處是凶宅,便不會購入該單位。原告在詢問首被告凶宅一事是否屬實時,對方沒有回應,只稱任何不幸事件均不影響物業的價格。原告於今年6月11日向首被告發律師信要求對方退回訂金但最終被拒,原告亦損失了逾42萬港元的印花稅及法律費用等。原告現要求首被告退回該110萬港元訂金,並要求法庭頒令該買賣合約無效,及要求頒令次被告不得獲得任何佣金及要2名被告作出賠償。



原文網址:指賣家及物業代理隱瞞凶宅 海怡買家求取消交易並索償 | on.cc東網 | 港澳 https://hk.on.cc/hk/bkn/cnt/news ... 0801_00822_001.html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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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2-8-1 14:07 |只看該作者
如果問咗而Agent 有所隱瞞, 利嘉閣就抵C了!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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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2-8-1 14:14 |只看該作者
趙元嵩 發表於 22-8-1 14:07
如果問咗而Agent 有所隱瞞, 利嘉閣就抵C了!

其實可否叫業主白纸黑字寫明佢居住期內沒有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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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2-8-1 14:1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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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2-8-1 14:1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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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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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2-8-1 14:19 |只看該作者
hct300 發表於 22-8-1 14:03
1名擬以1100萬港元購入海怡半島單位的買家於上周五(7月29日)入稟高院,控告單位業主及作為物業代理的利嘉 ...
去銀行按樓就知道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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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2-8-1 14:42 |只看該作者
fong2005 發表於 22-8-1 14:15
多餘
買賣樓只要業權完整
就可以成交

如果簽約前買方有明確問過係咪凶宅, 而賣方/地產回覆為不是, 已經係失實陳述。
有失實陳述後簽既合約,無論有無寫到落合約,一樣可以取消。

問題係究竟當時,係咪真係明確問過,而且表明唔會考慮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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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2-8-1 14:5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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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2-8-1 15:0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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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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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2-8-1 15:09 |只看該作者
以我所知,法例沒有定義何謂「凶宅」。準買家可以問代理,單位有冇發生過命案、自殺案、有人在屋內過身之類。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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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2-8-1 15:56 |只看該作者
yan_yan_mummy 發表於 22-8-1 15:09
以我所知,法例沒有定義何謂「凶宅」。準買家可以問代理,單位有冇發生過命案、自殺案、有人在屋內過身之類 ...

聽人講屋內過身好似喺事故樓 唔叫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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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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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2-8-1 16:05 |只看該作者
Huuu 發表於 22-8-1 15:56
聽人講屋內過身好似喺事故樓 唔叫凶宅

自殺他殺都算凶宅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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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2-8-1 16:34 |只看該作者
fong2005 發表於 22-8-1 14:15
多餘
買賣樓只要業權完整
就可以成交

本帖最後由 Acaciacacia 於 22-8-1 16:34 編輯

如果某方蓄意隱瞞該物業係凶宅,咁又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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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2-8-1 16:4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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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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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2-8-1 18:24 |只看該作者
fong2005 發表於 22-8-1 16:47
老實講
凶宅是否跟本唔係取消交易理由
法律上係無凶宅喱回事

公司電腦有紀錄到,大家都知凶宅係咩意思
agent 同業主擺明講大話

就算追唔到都要告佢,等業主+經紀出下名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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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2-8-1 18:46 |只看該作者
fong2005 發表於 22-8-1 16:47
老實講
凶宅是否跟本唔係取消交易理由
法律上係無凶宅喱回事

本帖最後由 Acaciacacia 於 22-8-1 18:47 編輯

唔該晒詳細解說,但咁樣其實對買家來講都好大風險,冇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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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2-8-1 18:5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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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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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2-8-1 18:5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呢D經紀要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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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2-8-1 18:5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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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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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2-8-1 19:55 |只看該作者
mlcbb 發表於 22-8-1 14:42
如果簽約前買方有明確問過係咪凶宅, 而賣方/地產回覆為不是, 已經係失實陳述。
有失實陳述後簽既合約,無 ...

本帖最後由 wannabe118 於 22-8-1 21:04 編輯

但睇段新聞, 個買家只係問過業主,業主就無回應係定唔係,但睇黎買家無問過agent. 或許agent都聽到佢問 但無回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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