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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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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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2-5-19 11:1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lbar 於 22-5-19 11:21 編輯



5月31日就是打第三針的最後期限,政府亦更新了打針時間表。

林鄭月娥指出,將會如期在周四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包括晚市堂食延長至午夜12時;宴會活動人數由20人上升至120人;酒吧酒館可重新開放,每枱4人等。同時又指出,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會如期推行,市民在5月31日須打齊三針才可進入處所。

政府在Facebook專頁「添馬台」中更新疫苗通行症指引及時間表,包括一般市民及康復者的接種要求。





一般市民

18歲或以上:如果已打兩針:滿3個月(90日),即可接種第三劑疫苗。

3-17歲:已打兩針科興:滿3個月(90日),即可接種第三劑疫苗。

12-17歲:已打兩針復必泰:滿5個月(150天),即可接種第三針劑疫苗。

免疫力弱人士:如果已打兩針滿4星期(28天),即可接種第三劑疫苗。

何為免疫力較弱市民?根據衛生防護中心的定義,是指:
1.現正接受或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
2.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
3.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
4.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
5.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 6 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

康復人士

康復已滿6個月且已打第一針:5月31日起須接種第2針疫苗

打第1劑疫苗已滿6個月(不論感染前後):5月31日起須接種第2針疫苗

康復未滿6個月:沒有額外的接種要求

感染前已接種第2針或第3針:沒有額外的接種要求

接種1針復必泰的12至17歲青少年:無接種第2針的要求

政府亦提醒,疫情雖然稍爲緩和,但社區每日仍有數百宗感染個案,呼籲市民不應掉以輕心,康復者亦要適時接種所須的疫苗針數以作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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