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24-3-10 04:02 編輯
回覆 mimi987 的帖子
家父嘅以身作則 教導下,我都會報警。
但我會報得比家父年少時嗰單案更為明智 (背景: 家父嗰個腦 係喺 一片紅旗下受教育大嘅 佢一生忠於國家主席,忠於黨,忠於國民 之人。留意 佢 「忠於」 嗰個排序 哈!),
我唔會好似家父當年咁 淨喺交畀 當時當值於十字路口指揮交通嘅 「民警叔叔」(港稱「交通AH-Sir」),
我要直接報入 差館 (家父年幼時的 「公安部」),嗰度大把落案 嘅人證物證 在,以保障 財物 唔會被 公務人員私吞咗去。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