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角錦屏街上周日(15日)警員開槍案,一名患思覺失調逾5年的姓李(38歲)男子,疑襲擊母親及妻子,並手持菜刀及鉸剪衝向警員,最終被開槍擊斃。
死者妻子及死者胞兄,今(22日)午身穿喪服及攜帶死者遺照,前往灣仔警總對開抗議。遺孀批評警方執法過度,指當日她已多番要求「唔好開槍」,事後十分後悔報警,聲淚俱下稱:「報警係叫你幫助我,唔係叫你(警方)殺死我老公,點解你(警方)要咁殘忍打死佢?我真係接受唔到!」她指,今日抗議是希望還丈夫一個公道。
遺孀表示,當日重覆講了很多次「唔好開槍」,可以打手腳。現時覺得好後悔報警 ,她質疑:「點解唔用胡椒噴霧,唔叫談判專家完全無溝通,覺得好唔合理!」
她強調,丈夫全程施襲只是拳打,並無工具武器,「拎刀係驚警察過嚟,我都冇見佢揸過刀!佢從來都無用過暴力,打佢手手腳腳都接受到,但係你一槍打死佢真係接受唔到!」
死者胞兄亦後悔報警處理,他指,當時母親及弟婦均在房內,已沒有明顯危險,胞弟只是在客廳遊蕩,「我阿媽同弟婦都喺房入面,細佬(死者)都係喺客廳遊蕩,打畀我返嚟都會制止佢!」
他續稱,當日有3名警員到場,均持長棍及盾牌,認為開槍警員可叫另兩名同袍幫忙,質疑為何不用其他方法,「冇理由一槍就𣈴準心口,點解唔可以選擇其打其他地方?佢哋拎長棍盾牌,1.5米距離可以用長棍遠距離交手。」
胞兄又質疑警務處處長說法,強調1.5米距離根本不能觸及警員,「就算隻手再長,都不能攻擊到警員,飛刀都有盾牌擋住,警員係有足夠時間採取其他行動。」他指,已經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事發於上周日(15日)晚上9時19分左右,警方接獲姓韓女子(41歲)報案,指其丈夫襲擊她及其家姑。衝鋒隊警員到場處理時,有人持利器逼近警員,最終警員開槍制止該名38歲男子,他胸部受槍傷,昏迷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至晚上10時39分被證實死亡。警方指,當時疑犯與警員相距僅1.5米,開槍是別無選擇。
死者父親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表示,過往曾幾次打電話報案,將兒子送院治療,今次報警原意亦一樣,詎料發生悲劇;亦透露數月前兒子曾經病發,當時已入院治療,且有好轉跡象。
消息指,警方過往不曾接獲要求將相關人士送院的報案,僅有一宗糾紛紀錄,涉案人報案指與兄長因為金錢及宗教信仰問題而發生爭執,警方到場未有發現任何刑事成分,雙方各自回房間,警方便收隊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