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1

尾頁
   1


別墅

積分: 617


1#
發表於 25-2-10 18:4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erryMok_FB 於 25-2-10 18:50 編輯

想問問3年前兩公婆以家庭形式抽到2手居屋,但當時未加其中一個名落去做業主,買左樓之後銀行話有兩年罰息期(唔可以重做按揭)。
咁過左兩年後,如果想加返另一個名落去做業主,
1. 有咩程序呢?首先搵房署/ 律師定係銀行先架?(無概念)
2. 同埋所有程序大概total要預幾多錢budget 左右?


我地應該唔會再買樓,上樓太艱難 一間都辛苦,所以唔會唸留名第時再買樓



謝謝大家幫忙解答!有勞各位


侯爵府

積分: 20422


2#
發表於 25-2-10 18:53 |只看該作者
以家已經無第二層樓要比多稅了,你買幾多層都可以~

首頁
1

尾頁

跳至
你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入 | 註冊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