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5-3-11 09:42 編輯
翁靜晶既原意,係想嗰個Raymond 唔好因佢太太有cancer急需錢而去做一啲違
背良心既事,翁話若佢願意,翁可捐20萬幫下佢。
而翁因事務繁忙,交俾邵做中間人。
邵就叫raymond 主動聯絡佢,而raymond 好似就回應,話想俾錢佢,點解翁唔主動聯絡佢喎!
而邵就覺得r若要錢,但又唔肯主動聯絡佢,就無理由主動過錢俾佢既。
而翁話20萬當係已出之物,若r唔要,就托邵幫佢捐左出去。
而邵當時幫緊動物,有隻狗黑仔,斷左一隻腳,眾籌緊醫藥手術費,所以邵提出如r有需要就當然俾佢,佢太太都係生命黎,佢地點唔認同r,都想幫佢太太。
但如果r唔黎要求,咁邵想將呢筆錢捐去狗狗度。
請問,當中有咩錯呀?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