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名自稱香港大學學生在網上發帖文,稱被一名法律系男學生利用網上免費人工智能軟件,在未經同意下將她們的社交媒體近照,製作成祼露色情照片。帖文稱男學生電腦中多達700張色情照,涉及20至30名女性,除了同學、學姐、朋友,亦有其小學同學、中學老師等。
部份受害者向校方通報並希望男生受到懲處,校方了解及諮詢律師意見後,認為事件未有觸犯《香港大學條例》,及後決定向男學生發警告信及口頭懲戒,惟大部份自稱受害人認為懲處不足。亦有受害人批評校方接獲舉報後,仍安排她們與男學生一同上課,令她們承受心理壓力。
有無搞錯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