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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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3978


1#
發表於 25-11-29 22:51 |只看該作者
好似無間道一樣,鬥快。
attach1/tmp/phpzaJDtN


大宅

積分: 4691


2#
發表於 25-11-29 22:58 |只看該作者
新聞報道有局長講,一萬蚊同五萬蚊係比正在居住的受災住戶


男爵府

積分: 6612


3#
發表於 25-11-29 22:5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myamyamychan 於 25-11-29 23:01 編輯
No113113 發表於 25-11-29 22:51
好似無間道一樣,鬥快。


業主肯對分重想點?想自己袋晒八萬咁著數?


大宅

積分: 4691


4#
發表於 25-11-29 22:59 |只看該作者
個單位報咗地價未㗎?
未補地價唔可以出租犯法㗎
用嚟拋番個業主


大宅

積分: 3706


5#
發表於 25-11-29 23:06 |只看該作者
No113113 發表於 25-11-29 22:51
好似無間道一樣,鬥快。

如租約有打税,政府可check到租戶名字,舉報業主扮災民,呃政府錢。


公爵府

積分: 26479

畀面勳章


6#
發表於 25-11-29 23:2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我覺得如果以災民黎講,咁應該係租客

但如果賠償,某程度業主都要有囉,分分鐘層樓仲供緊


珍珠宮

積分: 46375


7#
發表於 25-11-29 23: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從呢個火災,看盡人性。

有好的,有壞的,有善美,有貪婪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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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5-11-29 23:2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業主都賤啦!佢住緊果度燒左 宜家冇屋住 咪攞囉,唔使就唔好趁火打劫


大宅

積分: 4244


9#
發表於 25-11-30 00:15 |只看該作者
TakTakYee 發表於 25-11-29 22:59
個單位報咗地價未㗎?
未補地價唔可以出租犯法㗎
用嚟拋番個業主

掉轉講,未補地價就是無打釐印
如果間屋燒爛左,租客點樣證明自己系租客?


珍珠宮

積分: 35641


10#
發表於 25-11-30 00:18 |只看該作者
未補地價可以租? 非法租?
菩提自性本來清淨,但用此心直了成佛。


珍珠宮

積分: 31965


11#
發表於 25-11-30 00:2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hobi 於 25-11-30 00:25 編輯
shareholder 發表於 25-11-30 00:18
未補地價可以租? 非法租?

可以!但要租比等緊上公屋嗰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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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4185


12#
發表於 25-11-30 01:2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oyal_plus 於 25-11-30 01:26 編輯
Manmanca 發表於 25-11-29 23:21
我覺得如果以災民黎講,咁應該係租客

但如果賠償,某程度業主都要有囉,分分鐘層樓仲供緊 :igi ...

呢個唔係房屋津貼
應急錢同生活津貼係俾租客買返日常需要,周圍去登記津貼、補領證件嘅交通費等用途
業主係無呢個需求


大宅

積分: 4960


13#
發表於 25-11-30 01:32 |只看該作者
我今日見到另一單仲離譜,就係個業主其實搬走咗間屋亦都係冇人住,只係間中有屋企人上去打掃,但係佢呢間屋竟然比前租客記住喺前租客走去搏懵用起碼超過左年半以上嘅住址証明黎呃咗呢啲津貼


大宅

積分: 3978


14#
發表於 25-11-30 08:09 |只看該作者
washipig 發表於 25-11-30 00:15
掉轉講,未補地價就是無打釐印
如果間屋燒爛左,租客點樣證明自己系租客?
...

電子轉賬紀錄得唔得?


珍珠宮

積分: 45745


15#
發表於 25-11-30 08:18 |只看該作者
washipig 發表於 25-11-30 00:15
掉轉講,未補地價就是無打釐印
如果間屋燒爛左,租客點樣證明自己系租客?
...

所以雙方都係唔簽租約後果自負。
未補地價就更加唔可以畀人知出租,犯法嫁, 應該有啲業主明知自己犯法拿拿聲去登記咗先


侯爵府

積分: 21757


16#
發表於 25-11-30 08:29 |只看該作者
Amyamyamychan 發表於 25-11-29 22:59
業主肯對分重想點?想自己袋晒八萬咁著數?

野又唔係咁講,局長好清晰講明1萬同5萬應急錢係比住戶,非業主(其他嗰d就唔清楚)
今次唔係要比較邊個慘d,咁d賠償係比邊個就邊個收先係正路啦,比人搶左一半仲要多謝佢咁呀?
講明應急錢,所以喺呢個時間發放,我相信政府稍後都會有其他類型既援助比番業主,咁咪業主去攞番囉
呢件事大家都咁慘,冇話著唔著數架


男爵府

積分: 7086


17#
發表於 25-11-30 08:36 |只看該作者
Maggie519 發表於 25-11-30 01:32
我今日見到另一單仲離譜,就係個業主其實搬走咗間屋亦都係冇人住,只係間中有屋企人上去打掃,但係佢呢間屋 ...

呢个等處理好事,擺明呃果位前租客,一定要拉,法官要重罰。不可放過


伯爵府

積分: 15706


18#
發表於 25-11-30 08:42 |只看該作者
四十幾年嘅居屋可能已經補咗地價,喺自由市場買賣。
我相信租客係有打釐印嘅情況下租住單位,大家唔好成日陰謀論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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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5-11-30 08:4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如果業主咁衰,租約無打印就交比稅局追佢稅同其他部門告佢違規出租,如果有打印就告佢扮住戶呃津貼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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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5-11-30 09:12 |只看該作者
No113113 發表於 25-11-29 22:51
好似無間道一樣,鬥快。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522415
業主或租户均符合資格申請

鬥快?咩人有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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