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6-2-25 19:21 編輯
sharebuy 發表於 26-2-25 18:51 
其實呢個條款政府應該要cut啦,英國政府留落黎
唔係個個原居民都唔使做架﹗
我有啲朋友,大埔原居民,以前就話夠18歲就賣丁有啲錢啫,其後,話係犯法,佢地無賣,只住舊屋地,又無錢起,
申請丁地又排極都未排到,窮到咩咁架﹗
最後,咪走去荷蘭呀、英國呀,捱囉﹗
有錢有地嗰啲,多係佢地祖上傳落架。
我有朋友個阿爸,捐左塊地出黎做遊樂場添。呢啲咪有錢囉。(不過佢地都有工作做架喎)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