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撬牆腳」 復遭挑釁 六旬翁 傷友人囚兩年
(明報)2009年9月11日 星期五 05:05
【明報專訊】近六旬男子疑因與前女友復合不果,加上友人欲「撬牆腳」並言語挑釁,遂以 刀割傷友人身上多處,前女友嘗試阻止時亦遭割傷,男子昨日承認意圖傷人及傷人罪,被判囚兩年。
被告何秉廉(59歲)的律師求情說,男事主曾以言語捉弄及挑釁被告,指他不能保護女事主,被告犯案時亦受酒精影響,事發時他從餐館廚房取出 刀,故非早有預謀。他潛逃時曾懷疑輕度中風,但不能往醫院治理。法官指男女因感情事爭執屬常見,但不能因被觸怒而犯案,遂判被告入獄。
求舊愛復合被拒
案情指出,被告與男事主簡懷康(63歲)及女事主孫群笑(45歲)互相認識,他與孫曾為情侶。去年4月10日3人及另一友人到油麻地消遣,被告要求與孫復合被拒。後來4人凌晨吃消夜時,被告突然取出 刀 向簡的面及頸部,孫欲阻止時亦被割傷。被告潛逃約一年後被捕。警方錄影會面中,被告指當晚叫孫不要和簡來往,遂引起爭執然後施襲。醫生報告指簡的面、頸及背部等多處割傷;孫的左前臂被割傷及手指伸肌肌腱被切斷。
【案件編號﹕DCCC4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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