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好同意以下講法,如政策不好,請咩人都一樣有問題:
除非正苦有良好把關制度--如外傭黑名單,香港僱主真係可以比資料入境處,如多過2次被炒記錄 or 有偷竊 or 傷人 or 疏忽照顧 等行為時需工人即時離境,無需僱主賠償等.
有試用期,三個月內,7日通知等,另外傭無告僱主,亦需黑名單等
未完約工人應取消賠機票+交通費用,因没有理行合約.
好過搞甘內傭社會問題....
內地,當然要高品質-->此話出於上開大陸o既男人!!!
其實唔好攪咁多野啦,,而家d外傭條例咁大問題,攪好呢樣先啦!!!!d bad maid係討厭,但更討厭係香港正苦處處just保障佢地啫,將心比已啦,你打份工唔想做時只要玩吓野就有人賠錢+機票俾你返屋企,你都可能會係咁!!!
唉,,,攪乜內地丫,,,搵嚟攪啫~開左個頭,最後又管唔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