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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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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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5-5-3 16:38 |只看該作者

賓賓出糧日子

如果賓賓在月中新返工,應該在下個月同一日出糧,定係先出半個月糧先.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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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5-5-3 16:53 |只看該作者

Re: 賓賓出糧日子

我會在下月中出一個月糧比佢.因為我要做夠一個月先會出.費事佢話我出小比佢.有些賓賓以為妳可以好大方,做半個月就出一個月人工.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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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5-5-3 17:10 |只看該作者

Re: 賓賓出糧日子

明白.咁你會出現金定支票比佢,因為第一次請工人所以好多東西唔曉.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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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5-5-3 17:44 |只看該作者

Re: 賓賓出糧日子

所有關於工人的文件、收據,不要放家中,工人偷了來屈您,不但賠錢,還有刑事責任!

一些定要有家規及工作時間表、要求,個否則將來很易生磨擦(可參考本版精華區/舊topics,開卷有益)

買食送錢一定要逐日畀,逐日附同單據清數
最好開本簿做工作日誌,寫低完成工作、表現、評語

唔想下下換工人,或到被工人玩返轉頭,切記均均真真,先嚴後寬(看工人人品、表現),
不要開始大方,將來嘔血

勞工處有中英印泰文版的
<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 -- 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須知> ,最好上民政處或勞工處取中英文版各一本,方便與工人溝通
一定要咪熟(工人/工人朋友/工會都會好了解,您不做功課,後患無窮.(agent 可能唔記得教您/唔識/唔想教您.....)
網頁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FDHguide.pdf

避免將來誣告您冇出糧、underpaid,冇放假、放少假,
一定堅持畀支票或轉賬,
畀現金是對雇主不夠保障
(上到勞資審裁處,一定講証據,支票或轉賬紀錄是有力証據)

一定要簽糧單:
要寫清楚每次放了假的日期,不要籠統地寫「4日」,最好寫明星期例假、本日是補勞工假X月X日...
(勞工法規定,雇主有責任保存工資等事宜完整紀錄)

日後工人簽糧單、警告信....,一定要用護照或合約上一式一樣的簽名(以免工人否認是她的簽名),
注意簽名不要有附加任何花款(有工人會玩花招,寫:我只得二千、我不知道,成功獲「賠」全數工資)

祝好運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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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5-5-4 01:14 |只看該作者

Re: 賓賓出糧日子

各位媽咪,

我4月19日早上,要上勞資審裁處了,偷野而即時解雇的印印,搵工會撐腰,告我欠代通知金年假。困擾了幾個月,覺得孤立無援,亦不知事情會如何發展,agent卸膊,闊佬懶理,一時心軟,後患無窮。【結果工人一毫子都屈我唔到,但警方又冇告她】

我交了學費,希望大家都來分享下您的心得,等大家做足保護措施,防止出事(越怕麻煩,越麻煩!!!!!)
以免無辜被屈,自已又煩又慘之外,重要造成惡劣先例,等工人學識出古惑,咁就累死所有其他冇專門組織撐腰的雇主

1>我是每月出劃線支票,等工人入戶口,另簽收據(寫明放了那幾天假)
不過偷野印印仍搵工會告我:即時解雇冇畀代通知金、年假(既然冇屈我出少糧,咁我估支票+收據,都夠有效証明)

我寫上工人放假日期的日曆,竟全部「不翼而飛」,好彩另外存放好收據

2>提醒各位:出糧、放假等所有有關雇傭事項証據、文件,千萬不要放家中,存放銀行保險箱或公司吧!
- 畀工人偷了,您就大件事!

我的金飾財物單據,全部「不翼而飛」,冇法向警方証明財物屬於我!!!!
唔該大家將貴重物品影相,紀錄牌子型號(相,紀錄不要放在家)
貴重物品的定義,是從工人角度看(不是您認為貴重),二三百元飾物、幾十元香水,都有機會成為目標

我損失的包括:電藥煲(!)、金飾、燕窩、罐頭鮑魚、冬蟲草、鹿茸等藥材、茄士咩冷衫、唇膏、八達通,
在工人行李搜出贓物,包括香水、頸巾、新毛巾、新的雪櫃磁石貼、新的購物車、襪、膠梳等

3>有財物失蹤,不要怕麻煩/唔好意思,即去警署報案(唔使話明邊個偷,記得平日便要查清楚自已家屬邊個警區,最近的警署,未必是您的警區,不要像我做人球,好蝕底)。

您去報案,唔使畀工人知,咁就唔驚即時破壞勞資關系

警察通常會覺得濕碎,唔會上門調查,但您一定要佢逐樣打入電腦,畀返張有編號的報案紙您。收埋(不要放家中),真出事了,或可幫您証明早有此損失。
我04-12月中,幾萬元燕窩等「不翼而飛」,冇即刻報警,好後悔!

報警/ 落口供,不要怕差人唔高興,堅持寫齊所知失物,講明重在點算,有發現再補充。
差人所寫口供通常都簡單,會有錯,您有權修改、補充、更正,不要怕醜。
我做了傻豬,買了教訓,不要相信「下次口供再補充」

4>炒工人/工人離職/離開您家時,一定要搵外人全過程在場,預備做証人。但又不要太多人或「兇」工人,否則佢可反咬您脅逼、恐嚇她。
管理員都可以應急,但真要上勞資審裁處/法庭,管理員/管理公司又未必肯做証,所以都係搵講明肯做証的親友穩陣

千萬不要單獨1人或兩公婆炒工人

5> 最好全過程錄影/錄音/照相,保存一兩年(不要放家中)。杜絕工人離職後被人聳恿來屈您,或新工人「找到」,誤會您/有準備另出計劃屈您


最好事先準備好印文(如是印印)與英文對照的聲明,否則也要即場寫下所有事(如「工人確已取走所有屬於她的東西」,「工人同意所計算的各項目款額/工人認為她應得的項目及款額」才離家,以免反口,玩殘雇主。不要怕濕碎

有書面就有呈堂証據,口講無憑。

6>工人唔肯走/行李搜出贓物(無論平貴)/有乜情況,即快快召警上門,不要心軟,可免日後麻煩、唔開心。

您可以報警,後來到成件事完結,才決定不追究,到時差人會很開心(因唔使做)
我就衰心軟,見到贓物都唔即刻報警,才被工人有機會屈我。
有獨立公正的差人見到乜事,上庭時冇咁易屈得成,工人就不會輕舉妄動

7>任何情況,冷靜斯文,唔好畀佢屈您兇佢。
一定要同工人保持安全距離(佢打您,您還手咩?畀佢推撞就唔抵啦)

8>工人有乜「輕微損傷」(撞瘀/熨傷燒傷...),即刻帶佢睇西醫(保險會賠門診)。一是保障工人健康,不會感染發炎,二是防小傷惡化,屈您搞到佢工傷,三是工人冇機會屈您傷害她。

要確保有醫生護士在場時,認真問清楚工人點解受傷,然後讓工人有與醫生護士單獨相處的時間,免她賴因您在場,不敢當您面投訴。
要醫生/護士聽到:工人係同意您陪她檢查,因工人也有私隱權。(雇主擔心溝通唔清楚,陪埋見醫生都好正常)

我1月24晚發現工人手腕小小熨傷,25日午即帶她看西醫檢查治理。29日証實她偷野即炒。
現在工人搵工會告我,如非已看了醫生,一旦畀佢屈我虐待工人,就唔知點証明清白了。(我冇裝攝錄機的,您裝也不會在廚房、熨衫地方裝吧?)

9>我自04年12月懷疑工人出事,一直向勞工處勞資關系組求助。
不要期望幫到您解決問題,但可幫助証明自已非不肯出糧的無良雇主,而且agent也會可能會錯或陰您,問官方,比對一下事實和法例要求,會穩陣些
(服務未夠一年,即時解雇原來不用畀年假,是勞工處勞資關系組的小姐計糧時教我的,agent都唔識)

最重要是留下聯絡電話,書面求助,勞工處一些定要回覆您。到時一定要要求職員書面回覆您,開了File,便有檔案編號,有答您的人、電話、傳真號碼。
我一直有將進展(工人搬離agent, 不聽agent電話, 準備了工資支票及機票,都無法聯絡到工人....),傳真給回覆我的勞工處職員。


10>入境處也要即時通知,最重要是留下聯絡電話,書面求助,政府部門一些定要回覆您。
到時一定要要求職員書面回覆您,開了File,便有檔案編號,有答您的人、電話、傳真號碼。一直將進展傳真給回覆您的職員,便不會冇証明。
給勞工處或其他政府部門的文件、順手影印多份給入境處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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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5-5-4 10:34 |只看該作者

Re: 賓賓出糧日子

jkfish,

純粹好奇,點解你個工人會咁有預謀地偷你屋企的東西,如果發現工人偷東西又唔想給代通知金,是否一定要上審裁署解決.會唔會係一些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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