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因為未履行承諾善待前女友4頭愛犬,今日在粉嶺法院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和罰款二千元。
辯方律師說,感化報告指被告有悔意,但責任感薄弱,相信他已得到教訓。
被告的爸爸到庭旁聽,律師亦呈上被告媽媽的求情信。
23歲被告李卓安,早前承認3項虐畜罪,本年1月1日至3日於落馬洲米埔隴村一石屋殘酷對待唐狗、德國牧羊犬及金毛尋回犬各一頭。他另承認未為唐狗植入晶片,干犯沒有根據及按牌照畜養狗隻罪。
被告與前女友及4犬自07年底於元朗新圍同居,不久後分手。女方離開愛巢仍支付租金,被告則承諾繼續照料犬隻,讓女方隨時探望。08年底,被告曾禁女方造訪,逼她負擔狗隻開支。
09年12月15日被告遷居米埔隴村,4犬和一頭從朋友手上得來的白兔被遷往新居,卻未度快樂聖誕。鄰居聽見狗從平安夜前夕不停吠叫,直至今年1月3日難忍噪音報警。警員及愛護動物協會職員到場,發現前園遍地糞便,涉案3犬斷水斷糧「皮包骨」。水桶盛滿水,狗的水碗卻空空如也,狗糧又遠離犬隻。唐狗和牧羊犬的活動空間僅得3呎乘2呎,毛髮沾有排泄物,牧羊犬被狗鏈製成的帶約束,頸部有傷痕。籠內芝娃娃同受「斷水」之苦,幸健康尚可,惟籠中兔已返魂乏術。
愛護動物協會希望今次判刑可以起阻嚇作用,呼籲社會人士養寵物要負責任,切勿因分手或其他條件改變而棄養或不照顧寵物。
*得饒人處且饒人!!
*Be able to forgive, and forgive !!
*許しを、できるようしようと許す!!
*용서를, 수 만나 용서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