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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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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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0-8-20 21:40 |只看該作者
(明報)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05:05
【明報專訊】[url=]終審法院
[/url]常任法官包致金侄女Amina Bokhary摑警後獲法庭輕判,引起社會嘩然,有兩人在社交網站facebook以警員身分留言:「休班可帶槍會去殺佢!」警方追查電腦IP地址,懷疑留言者是柴灣警署的軍裝警員,立即將兩人暫調文職,不准佩槍。事件曝光後再引起網民聲討,質疑警方沒有檢控兩警是「選擇性執法」。警方強調案件仍在調查中,若發現涉及刑事成分,不排除會檢控。
當差1年多 已禁陀槍
消息指出,涉嫌在網上聊天惹禍的兩名警員均為20餘歲,駐守軍裝巡邏小隊,加入警隊才一年多。本月初包致金侄女Amina摑警獲輕判感化,有網民在facebook設群組討論事件,其間有自稱是警員的人留言「休班可帶槍會去殺佢﹗」、「佢咁寸,開槍打死佢」等。[url=]商業罪案調查科
[/url]科技罪案組追查下懷疑兩名留言者是柴灣警署警員,即通知該區高層將兩人暫調內勤文職,不准佩槍。
警﹕若涉刑事或檢控
警方證實,東區重案組正調查兩名警務人員涉嫌在社交網站留下有違專業操守的言論。警方強調對事件非常關注,會嚴肅處理,亦會不偏不倚處理案件,待調查完成後會諮詢[url=]律政司
[/url]意見。警方消息稱,若發現有刑事成分,不排除檢控兩警。
事件再引網民強烈不滿,有人在facebook成立「要求警方拘捕要脅槍殺Amina兩名警員」群組,至晚上已有逾百人加入,網民大多質疑警方是「查自己友」及暫時只作調職,有選擇性執法之嫌。本港過往亦發生多宗網上貼文觸犯法例被入罪的案件,例如快閃強姦黨及炸迪迪尼樂園等,被捕疑犯雖無實際行動,但因在網上具體及詳細描述犯案行動經過而被捕。早前有人在網上留言表示要轟炸[url=]中聯辦
[/url],結果亦被警方拘捕。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稱,一般而言,若有警務人員涉及嚴重或敏感案件,調職安排是慣常做法,這不等於內部已有「判決」或懲處。他指是次案件仍在調查中,調職亦算合理。
律師﹕難控刑事
[url=]立法會
[/url]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url=]涂謹申
[/url]表示,若有關指控屬實,是非常嚴重的事件,「(留言)可反映警員心態,若自己亦控制不到情緒,陀槍執法時是否會公正,會否危害巿民?」他指兩人言論無鼓動、無行動、無意圖,相信難以刑事入罪,但足反映兩人情緒智商一般。



連上網吹兩句發洩地方都無,
唔怪之越黎越多人情緒病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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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0-8-20 22:02 |只看該作者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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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0-8-20 22:05 |只看該作者
返工又被壓迫放工又受壓


瑪瑙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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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0-8-20 22:40 |只看該作者
係咪因為公職人員 ? 所以平時網上言論要慎言 ?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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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5#
發表於 10-8-20 22:43 |只看該作者
咁都得?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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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0-8-20 22:55 |只看該作者
兩樣都嚴重lor!!!!!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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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0-8-20 22:56 |只看該作者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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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0-8-20 22:57 |只看該作者
你想/己犯法 
第一個問題:你有冇背景先?
第二個問題:你有冇錢先?

如果2樣都有…
請自便,你想點就點啦!


禁止訪問

積分: 10576


9#
發表於 10-8-20 23:21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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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0-8-20 23:26 |只看該作者
蠢,上網講自己掛正陀槍要殺人,番工唔帶腦,累人累己。


原帖由 miffymiffy 於 10-8-20 22:40 發表
係咪因為公職人員 ? 所以平時網上言論要慎言 ?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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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0-8-21 02:11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rsright 於 10-8-20 23:21 發表
不過咁講, 網上言論如果涉及刑事或恐嚇, 都係要負責既

好似之前大人話炸迪士呢, 又或者要殺特首, 要快閃某某咁, 要造炸彈呀等等, 都好似有被拉

加埋今次係真警員講呢d說話, 無可能乜埋唔做 ...


非常同意, 唔理佢系咩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況且佢地仲系授薪社會的執法人員, 言行更加要對佢地份職業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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