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有同樣經驗, 因為都係覺得一個時間只能有一個大改變, 所以最後同老公商量過後都係留番係現公司。
話說係我未有之前, 老公幫我搵工sent cv, 全揀MNC大公司, 等了一個月都未有聲氣見工, 同時又疑似bingo, 所以都係諗住算數。
點知就係呢個時間見醫生confirmed bingo及同時都有兩份工見, 第一份需要勁OT, 聽到都覺得辛苦, 所以當佢打電話叫我2nd interview我便婉拒了。
另一份就係dream company & dream job, 見完一個星期後就made offer, 有20% salary increment。我同老公都諗住佢係一間好標榜equal opportunity的公司, 唔會歧視懷孕員工, 而且就算個10星期產假無薪我地都頂得住, 咁就打算accept offer之前都同佢講明我依家大肚及預產期日子, 看看公司有什麼安排。
我同HR講完之後, 我再問佢公司對於未過probation的同事之病假及產前檢查安排, 聽完之後我話要同老公先商量, 第二日才confirm, 佢話無問題。
點知第二日一早我回覆HR的時候, 佢叫我要早d過去佢公司, 但就唔會buy-out我(即係要我自己貼錢畀short notice現公司), 跟住又話由於regional HR未批個headcount, 所以唔可以offer 我一個perm employment, 要我簽住做3個月contract先(但見工時講明呢個位係replacement, 乜仲要開新headcount咩)! 再睇完份contract, 我越睇越覺得唔妥, 就叫佢畀多少少時間我考慮, 個HR話我「乜你咁多concerns!」就係呢一句說話, 令我對間公司有點失望, 最後決定不轉工, 打了個email婉拒了offer。
原帖由 Fagu 於 16/9/2010 11:04 發表 
本來一直都有搵工跳糟,但岩岩發現有左BB,呢個時候,各位準媽媽仲會唔會考慮轉工呢?
我睇過d勞工法例,要晌間公司工作夠40週先可以享有有薪產假,即係話知道有左先轉工係可能會冇左有薪假...
有時諗,如果可以轉過份更好/更高 ...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篇127:3)
Sons are a heritage from the Lord, children a reward from Him. (Psalm 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