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晴朗的天空 於 11-1-8 16:42 發表
如果呢個時候話離婚,那我豈不是陪了夫人又拆兵!?因為大肚,我失學了;因為大肚,我沒有夢想;因為大肚,我與親朋反目了;因為大肚,我失去了所有青少年會做的事的機會;因為小朋友,我沒有了青春.現在我想找一份自己想做的工作,因為無學歷,我連問都不敢問.如果離婚,我除了對小朋友外,我就一無所有.而他呢??他來了香港,他有一份隱定的工作,他有強積金.
依他所說,將來某一天他一定會同我離婚,當小朋友長大後,我都無所謂.但我會恨自己點解要申請距來香港.
而家咁樣同距日對夜對,要我笑住對住距,做埋飯比距食,我真系覺得很難受,覺得系一種折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