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Ning媽 於 11-3-24 16:21 發表 
今日收到社署封信 佢話就算未婚 我都要去法援到申請追生活費 但係我個file就要閂左先...
即係我又白等左半個月..上次第form果時點解佢唔講架....唉....
依家又要閂file...
跟住我打去法援處..佢叫我帶小朋友出世 ...
你自己寫張紙:
"本人乜乜乜(身份証編號:??????), 現簽署聲明: 本人與丈夫乜乜乜(身份証編號:??????)於乜乜年開始, 已沒有聯絡; 並且, 由當時開始, 他並沒有給予本人及子女任何金錢或物資援助. 故現請貴署著手處理本人之綜援申請, 謝! 日期:乜年乜月乜日"
再問佢駛唔駛去政務處宣誓? 佢夠胆唔理, 你就攞埋張紙搵佢上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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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朽若偶有行善, 只為受人恩惠太多, 嘻嘻 !
恕本人設定為不接受任何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