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於去年 8月 22日飲水後發現尿味,水呈黃色,於是質問被告兩姊妹。她們指水樽內的是檸檬汁,願意飲下整樽水以示清白,女事主拒絕。她翌晨請示身為一家之主的家姑後報警。
女事主直言與被告關係一般,曾建議家姑辭退被告,被告又曾斥女事主「黐線」。女事主報警後為安全計離開住處,家姑則為菲傭繳交警方保釋金。女事主否認為了擺脫被告而誣告她。聆訊今續。
本報訊】一名家庭主婦飲水時發現尿味,懷疑與她爭執的菲傭將尿倒進水樽。主婦向同住的家姑投訴,家姑竟說:「唔好製造麻煩,呢間屋冇咗工人唔得。」主婦最終報警,帶同子女離開住處。菲傭否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33歲姓鄭女事主原與丈夫一家四代同堂住在旺角亞皆老街一單位,聘用 54歲被告 Quindor Nilda Rios(圖)及其胞妹照顧一家八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