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香港珠寶金飾零售商會常務副會長卓啟燦解釋,業內定下的黃金買賣差價約為 8%至 9%,佣金為 2%,他直言火耗收費沒有標準,但一般以不多於 10%為可接受水平,呼籲有意放售金飾的消費者應精明格價。
卓啟燦指以每両黃金計算,收取不多於一錢、即約一成作火耗均為合理水平,但他補充,收取火耗的多少,不反映金店是否「食水深」,但他認為金店店員有責任向消費者詳細解釋收費詳情,以免事後有爭拗。
30、 40年前的金飾成色沒有監管,標明足金的金飾,其含金量也可能不足 99.9%。周大福珠寶董事古堂發指出,現時金店回收金飾收取的火耗需視乎成色而定,按商會指引則為 6%。 2008年底從日本進軍本港的 K金回收專門店「金沙匯」董事長大塚猛表示, K金回收店收取的營運費包括人工、熔金等費用,由於回收 K金有一定風險,金飾成色或較計算的少,而且金店需儲蓄若干份量 K金再變賣,故金店會將風險及時間因素計算在收費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