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自呱呱墜地到撒手西去,其間時間或長或短 ,短者就不說了,長者也不過百年余,其間以七八十載者居多,再掐去兩頭,頭二十年成長和後二十年養老,剩下不過三四十年而已。縱觀一生終結,貧困潦倒,郁郁寡歡,平生不得誌,窮其一生者有之;生即富貴,錦衣玉食,養尊處優,平步青雲,飛黃騰達,誌滿意得者有之;也有先貧後富,先賤後貴,苦盡甘來者;還有先富後貧,先貴後賤,甘去苦來者。無論何種景況,然酸甜苦辣鹹,嘗遍人生百味,閱盡世態炎涼卻是相同的,只是品嘗的大小多寡不同而已。
人為什麼要來到這個世界上?人為什麼要活著?人應當怎樣活著才算有意義?何為幸福?人生最重要的是什麼?相同的題目,不同的人因著不同的理解,會有不同的答案。無所謂對錯,關鍵在於你自己對此的理解與感受了。只要你自己內心裏覺得一生就應當這樣過時,那就對了,你就那樣過好了,別人是無權幹涉的,正是應了那句話: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竊認為,人來到這個世上首先是不以你本人的意誌為轉移的。人為什麼要來到這個世界上?這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我想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的正確答案,也許只有上帝自己知道;人為什麼要活著?我覺得應該是以享受為主要目的而活著。享受生活,享受人生。當然不可能只是單一的純享受。因為生活和人生的本身也包含著許許多多的奉獻、義務和責任,你的奉獻、你的盡義務、你的盡責任,也許也是你享受生活、享受人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呢。這並不矛盾;人應當怎樣活著才算有意義?在你既定的人生坐標下,能夠展現你自身存在的價值,達成一定的願望,才覺得活的有意義。當然能最大限度地展示你的價值,最大限度地達成你的願望是最幸運不過的了。也因此會更有成就感,覺得活著也更有意義。
何為幸福?這個問題和人應當怎樣活著才算有意義的問題是相輔相成的,只不過側重點有些偏重於感受罷了。感受包括兩個方面,生理感受和心理感受。幸福感取決於本人對人生和生活的滿意度,對生活對人生越滿意,就會感到越幸福,反之也然。正所謂知足者常樂嘛。生理感受追求的是生理機能的舒適度,也就是身體的器官感到舒服。就好比數九寒天進了暖房,三伏盛夏入了涼居,那叫一個字:爽。衣食住行的需求似應大都是在生理感受的範疇。心理感受則是追求精神上的愉悅度,也就是心裏能感到美滋滋的。親情、友情和玩樂的享受,大多應算是心理感受範疇,愛情既有極強的心理感受度又有極強的生理感受度,愛情在親情、愛情、友情三者中,除了共同具有的心理感受外,獨兼具有生理感受功能,因而,對幸福的感受度更具有極強的殺傷力。
我想這也許正是某一些人把愛情奉為人間第一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吧。我個人認為,在追求生理享受的同時,更應註重心理享受的追求,而更應將側重點放到心理享受的追求上來。當生理享受和心理享受發生矛盾二者必須舍而取其一時,寧可放棄生理上的享受而盡情享受代之而來的心理享受,身體上可能要遭些罪,生理上會感到一些不舒適,但心理上你一定會感到很欣慰、很愉悅、很舒服,你會覺得很幸福的!!!
I learned long ago, never to wrestle with a pig. You get dirty, and besides, the pig likes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