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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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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11-20 10:1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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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的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將於2012年9月舉行。根據第四屆香港立法會在2010年6月通過的2012年政制改革方案及立法會於2011年3月5日通過的立法會選舉修訂條例,是次選舉增加10席,全數70個議席,包括35席由地方選區直選產生之議席,以及30席原有由功能界別產生之議席,和5席由民選區議會提名,地方選區選民直選產生的5個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當中地方選區由5個大選區組成,區議會(第二)全香港作為1個大選區選出5位功能組別議員,其他功能組別議席分配保持不變。當選的立法會議員任期為四年(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地方選區全港共分為五個地方選區,共選出35位立法會議員。隨著各區人口之轉移,與2008年舉行的上屆相比,本屆增加了五個席位,當中新界東增兩席,九龍西維持不變,其他三區則各增加一席[2]。每個選區均採用比例代表制,以最大餘額法黑爾數額點票。以下是地方選區的議席分配:
地方選區所包括之區議會分區上屆議席數目本屆議席數目
香港島中西區灣仔區東區南區67
九龍東黃大仙區觀塘區45
九龍西深水埗區油尖旺區九龍城區55
新界東西貢區沙田區大埔區北區79
新界西離島區葵青區荃灣區屯門區元朗區89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1]
俗稱超級區議員,是指於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五個由區議員擁有參選權、提名權,並由全港未有其他功能組別投票權的選民一人一票選出的議席。技術上此五個議席被視為功能組別議席。

選區劃分全港單一選區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
三權分立體制中議會選舉中分配議席的兩種方法之一。比例代表制以每一參選組別所得選票佔全部票數目的百分比分配議席。此一方法最早出現於瑞士,並於歐洲大陸發揚光大。
比例代表制又主要可分為兩類:最大餘額法(即現時香港採用的方法)最高均數法(如漢狄法)。
一般認為,比例代表制有利小黨發展而且比較客觀反映政治組織的實力,但同時容易滋生激進情緒。因此德國國會選舉採取了全國得票數5%的政黨門檻限制,而在法國,由於國會政黨眾多造成的不穩定,則在戴高樂主政時催生出「半總統制」(相關名詞包括雙首長制混合制總統議會制等)。
經濟學的研究發現比例代表制的政府開支比單一選區制的政府要大,稅收要高。而且比較容易成為福利國家。主要原因是執政同盟內各政黨之間需要為自己所代表的相應利益團體爭取更多的開支, 而納稅人則沒有辦法問責執政同盟內的任何一個成員政黨。

註:回歸前的兩次立法會選舉的地方區選部分(91年及95年),分別是採用雙議席雙票制(每人可投兩票,每區有兩席)及單議席單票制(每人可投一票,每區有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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