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panda 發表於 12-1-2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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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基本法》24條,係《基本法》159條嘅權力,而修改《基本法》要過四關,分別係特首、立法會、港區人大,再交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通過。睇過比較好煩,但由於特首同立法會都係香港人嚟,香港人想點執24條,可以想點執,就點執,有否漏洞要塞,例如黃春平呢啲中央官員做咗永久居民,雙非子女,單非子女喺中國出生,乜人可以係永久居民,乜人唔可以係,外傭居港權等等,全部可以執得乾乾淨淨,而且立法會議員唔賣得港,佢賣港,下鑊唔駛選。保證《基本法》執出嚟嘅版本,係可以保障香港人利益,簡單嚟講,就係你有say。
彝民、司徒華、廖瑤珠等都已不在人世。
好多香港人,仲未明修改《基本法》24條,同人大釋法嘅分別。公民黨班友只係識講法治法治,睇落香港人都唔多明,等我呢個粗人講明佢。
修改《基本法》24條,係《基本法》159條嘅權力,而修改《基本法》要過四關,分別係特首、立法會、港區人大,再交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通過。睇過比較好煩,但由於特首同立法會都係香港人嚟,香港人想點執24條,可以想點執,就點執,有否漏洞要塞,例如黃春平呢啲中央官員做咗永久居民,雙非子女,單非子女喺中國出生,乜人可以係永久居民,乜人唔可以係,外傭居港權等等,全部可以執得乾乾淨淨,而且立法會議員唔賣得港,佢賣港,下鑊唔駛選。保證《基本法》執出嚟嘅版本,係可以保障香港人利益,簡單嚟講,就係你有say。
人大釋法,係人大常委閉門造車,香港人唔可以加入意見。莊豐源案咪咁出嚟,如果1999年人大釋法釋得乾淨,點可能爆出個莊豐源案,之後有咁多雙非,根本係人大常委自己一係唔知呢個漏洞,一係就係老共有私心。
所以自由黨、新民黨一定係港賊。更加唔好講由一堆蝗蟲組成嘅「愛護香港力量」。中國如果死都反對修改《基本法》,搞殖民主義嘅私心,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