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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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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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勳章 BK猜猜猜慶中秋 +5熱血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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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2-6 11:52 |只看該作者
Just for your information.....

既然當年答應咗要把關, 咁今日中央係咪應該要把好關, 唔好任由 d 孕婦來港呢


當然, 大家可以選擇話係 martin 亂 up 24......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69026/1.html


李柱銘:控制雙非 責在中央

【明報專訊】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擁居港權觸發修改《基本法》討論,目前焦點集中在第24條,即「在港出生中國公民可成為香港居民」,前基本法起草委員、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第22條隱藏一段值得留意的重要歷史,當年立法原意確定內地人來港審批權在中央,不在港府,如今控制雙非孕婦責任亦應在中央。

根據《基本法》22條,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定居的人數由中央政府主管部門徵求港府意見後確定。「當時就(22條)這個問題拗得好緊要,香港草委想特區有(審批入境)話事權,但魯平(時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話一定要中央批准,不可由特區做,即使香港爭取拒絕有案底或黑底人士入境的權力都不可」李柱銘說﹕「上面批幾多,你(香港)就要收足幾多,那時無自由行,只有一團團來,始終有控制。」


憶述魯平:只有我們才管到

李柱銘憶述魯平當時說法﹕「『只有我們才管到,你們管不了。如我們不幫你守住關口,有一百萬人來怎辦呢?我可幫你處理,我記得這是魯平說的,既然你說要把關,你就把關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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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2-2-6 12:0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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