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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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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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htag影視迷勳章


1#
發表於 12-3-18 16:35 |只看該作者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行會成員不應該洩露會議內容,行會兩大守則是集體負責及保密,她重申行會保密行之有效,認為政府應該原則上表態,譴責洩秘的人,否則會影響行會的運作,她不認為市民有絕對知情權,凌駕官方保密原則。她說如果有人公開講某行會成員,在行會上說過的話,已經違反保密原則。葉劉淑儀承認,唐梁兩個陣營都跟她接觸,指她應該重返政府工作,她說任何職位都要考慮對新民黨的影響。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唐英年向梁振英作出的指控,在行政長官選舉前要有個明白。梁家傑呼籲出席相關會議的人,說出真相,梁振英亦應該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無說過唐英年所指控的言論。梁家傑認為,梁振英以前就居屋政策,公開表態指自己和政府的意見有分歧,當年已違反行會集體負責制。

全文內######我,c9一個,都知無理由由被告搵出無罪的証據,應該由話佢有罪嘅人攞出証據㗎嘛!加上 ,cy有人証話佢無講過喎,你又唔信。梁大狀,你個律師牌點考返嚟㗎?為咗抽水,居然可以說出一啲侮辱自己專業的言論。可恥呀!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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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2-3-18 17:05 |只看該作者
為達政治目的,將自我分裂出去!mouth: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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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2-3-18 17:0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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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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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2-3-18 17:0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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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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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2-3-18 17:24 |只看該作者
我後悔曾經投過一票比d咁無恥的所謂大狀, never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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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visn  me too!  發表於 12-3-18 21:16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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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2-3-18 17:39 |只看該作者
呢個涼瓜杰真係好恐怖, 佢可以隨時背棄法律精神, 下一次立法會選舉, 佢地公文袋必要付出代價

如果有個人求其搵樣野指控你, 然後你要自己搵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咁就真係世界大亂. 即係佢話你殺左人, 但屍首都無既, 你自己好快D搵到條屍再證明唔係你殺架!!!!

點評

Nic  非常同意,不投票個涼瓜杰or公民黨  發表於 12-3-19 00:31
cmember  同意到非常, 越來越睇唔起公民黨, 特別係梁家傑.  發表於 12-3-18 22:46
nativisn    發表於 12-3-18 21:17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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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7#
發表於 12-3-18 17:5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梁大狀,你真係律師?

不嬲都好憎仁渣杰,佢係抽水王,又係破壞王,只係識質人,無建設,做事只為求達到政治目的,並非真心為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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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  非常同意,只為打多份工多份糧  發表於 12-3-19 00:32
joycehang41010    發表於 12-3-18 18:59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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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8#
發表於 12-3-18 18:1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梁大狀,你真係律師?

梁生都係想抽水唓,我又抽下水先



點評

Nic  非常同意,只為打多份工多份糧  發表於 12-3-19 00:33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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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2-3-18 18:28 |只看該作者
抽水涼瓜簡直係律師界嘅 "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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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  同意,只為打多份工多份糧  發表於 12-3-19 00:33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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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2-3-18 18:33 |只看該作者
哈~梁生究竟係咪律師? 知唔知呢樹係香港? 香港法律係由告人果個提供証據,最低限度表面証據成立先可以開file告人,而家九年無時間、地點、資料來源,無証無據隨口嗡已經係誣告,好心佢乘機抽水都有返少少智慧, 香港仲有好多人心水清架!:;pppp: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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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2-3-18 18:3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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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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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12#
發表於 12-3-18 20:3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梁大狀,你真係律師?

用ICAC做例子,並不恰當,因ICAC收到舉報,都會先調查,證實真係有收入與官職不相稱,才會要求當事人解釋!並唔會單憑個別片面之詞,就要人解釋!香港行的是普通法,舉證責任在控法,現在大狀係咪想我地同大陸行同一條路?




子爵府

積分: 10600


13#
發表於 12-3-18 20:55 |只看該作者
WChan 發表於 12-3-18 17:39
呢個涼瓜杰真係好恐怖, 佢可以隨時背棄法律精神, 下一次立法會選舉, 佢地公文袋必要付出代價

如果有個人求 ...
梁家傑同樓主點諗,我唔知~但係而家唔係查案~係政治事件
無論唐英年定梁振英,都應提出證據,讓公眾了解事件~
如果梁振英要告唐英年,梁振英就必須要提供證據了~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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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2-3-18 20:5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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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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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2-3-18 20:5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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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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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2-3-18 20:59 |只看該作者
spantan 發表於 12-3-18 20:57
"會要求當事人解釋!" - 這就是 burden of proof 在被告。

No, ICAC 之例子是用來說明何謂"Burden of proo ...

其實梁振英近日都提供左好多人證, 物證, 問題係未必人人追新聞, 有好多人聽左就當真, 唐豬目的已達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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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2-3-18 21:00 |只看該作者

引用:無恥的大狀!!!!!我話你是美國間諜.請你拿證

原帖由 dmchiu 於 12-03-18 發表
無恥的大狀!!!!!

我話你是美國間諜.請你拿證據出來否定.
問得好! 唔知spantan,heroses5之流有咩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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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  ,極之同意,無恥的大狀,法律界敗巔  發表於 12-3-19 00:39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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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2-3-18 21:05 |只看該作者
WChan 發表於 12-3-18 20:59
其實梁振英近日都提供左好多人證, 物證, 問題係未必人人追新聞, 有好多人聽左就當真, 唐豬目的已達 ...
梁振英提供人證、物證???邊度???
不過葉劉都係只係話無印象.(進可攻,退可守)......
不過睇完今日信報單野,我好想睇下係唔係真係有人會暗示唐英年所說屬實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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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2-3-18 21:0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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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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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2-3-18 21:0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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