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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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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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2-6-6 13:37 |只看該作者
各位信主的朋友,我每次讀到以下的聖經章節,都覺得不明白:

那時候,耶穌顯現給十一位宗徒,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信的人必有這些奇蹟隨著他們:因我的名驅逐魔鬼,說新語言,手拿毒蛇,甚或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也決不受害;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人痊癒。

耶穌提到的四種奇蹟,在我們身處的這個世代,究竟是否仍然有效?這些奇蹟在現世沒有普遍地彰顯出來,是否因為我們信德不夠?

如果一定要我給這段聖經作解讀,我會這樣解釋:
- 現在仍然有人有能力因主的名驅逐魔鬼
- 說新語言方面,信的人在思想上跟未信前煥然一新,因著聖神的引導,信友能說出新語言(即有新生命精神的語言)
- 在"手拿毒蛇,甚或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也決不受害"方面,除了在身體上也可以在精神上展現,例如我們接觸了精神上致死的東西,仍然能因對主的信靠而不被染污
- 在"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人痊癒"方面,也能引申到精神上,我們對其他在困苦中的人,能因為上主的助佑而使這些人堅強起來

我的解釋是否合理?會否太牽強?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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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2-6-6 23:1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yjess 於 12-6-6 23:13 編輯

你問了一段很富爭議性的聖經, 我並不善長解經, 但希望給你一點以前讀過的查經資料

"根據可靠的抄本和嚴謹的解經,今天大部份聖經學者都認為馬可福音結束於十六8,十六9-20是後人加上去,使馬可福音的結局更為圓滿。最早記載這段結尾的聖經抄本來自第五世紀(不過第五世紀前的教父亦有提及相關的內容)。這段經文既是後加的,我們是否可以置之不理,或者至少不用以查經的心態將之查考?
不是的,即使今天我們認為十六9-20不是原來的結尾,也不表示這結束語完全沒有價值,從此可以把它從聖經中刪除。因為在1500多年的教會歷史裡,這個結尾已經塑造了一個教會對馬可福音的傳統理解。我們並不是將錯就錯,而是尊重這結尾在教會歷史中所形成的傳統。正因為這個緣故,今天通行的希臘文新約聖經譯本的馬可福音,依然印有這段經文,但卻清楚註明這結尾是後加的。"


可十六:8
"她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裏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
可十六:9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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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2-6-6 23:28 |只看該作者
以下是我對神跡的理解

神跡的發生, 與我們的信心可能有關, 但我們絕不能認為, 有信心便有神跡, 因為神才是掌權的, 衪才有絕對的資格決定是否成就神跡

再者, 神跡並非為彰顯自己, 使別人覺得自己有信心, 有超然的能力; 乃是彰顯神, 叫福音能夠傳開
耶穌在世時, 所行的神跡, 每次也有"目的", 每次也是想教導大家真理
而宗徒所行的神跡, 就是為著顯示福音

活石新約聖經註釋說的更能表達我的意思
"這些神蹟的目的是甚麼?我們相信答案就在希伯來書二章3至4節。在新約聖經完成前,人要靠使徒或其他人,證明福音的真確性。神藉神蹟奇事,並聖靈的各樣恩賜作見證,證實所傳的道。

今天已沒有這些神蹟的需要。我們已有完整的聖經。人若不信,任何方法他也不會信。馬可並沒有說神蹟要持續下去。「直到世界的末了」出現在馬太福音二十章18至20節,在這裏卻找不到。

然而,馬丁路得提出:「這裏提到的神蹟,是根據需要而定。當有需要時,或是福音大受壓制,將要受毀謗和封鎖前,我們有必要行這些神蹟。」"

希伯來書 二: 3-4
"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 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 "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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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2-6-7 07:39 |只看該作者
多謝你用心的應,我想我必須更加努力去了解聖經!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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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2-6-7 07:3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喜勁寶 的帖子

主要有兩個解釋﹕
一係耶穌所講嘅係普世以及跨越時間嘅﹐即係到今天仍然完全適用。
一係耶穌所講嘅係畀當時嘅門徒(天主教稱為宗徒)以及同一代嘅信徒﹐並作為對後世嘅見證。

我本身係支持第二個睇法。支持第一個睇法嘅人﹐大可以去蛇王X度借兩條眼鏡蛇玩下、飲兩樽滴露返黎再講。 (以上只係講笑﹐有乜事唔好入我數﹗:lol) 或者有人話自己信心未夠所以先做唔到﹐但留意耶穌並無提及信心嘅程度﹐只係好清楚地將人分為信與不信。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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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2-6-7 22:3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喜勁寶 的帖子

都係咁O岩, 早兩個月查經查到呢道....一齊努力; 求神親自開啟佢自己O既說話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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