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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18 23:0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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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18 23:27 |只看該作者

引用:我朋友就黎煩死,我都就黎煩死,比佢日日問

原帖由 Yanccov.L 於 12-05-18 發表
我朋友就黎煩死,我都就黎煩死,比佢日日問,間居屋已供完,未知有無補地價,名係一對夫妻的。
如果老公失 ...
此樓現業主是甲和乙。甲和乙是一個法律單位。

如由甲乙變丙乙,是要得甲乙兩人同意,以買賣形式轉名。一張聲明沒有用。因甲是甲,不是甲乙。

除非甲死了,而居屋本身是分契,不是長命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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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18 23:2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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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2-5-18 23:30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Yanccov.L+於+12-05-18+發表

原帖由 786 於 12-05-18 發表
此樓現業主是甲和乙。甲和乙是一個法律單位。

如由甲乙變丙乙,是要得甲乙兩人同意,以買賣形式轉名。一張 ...
如果本身是長命契,如果甲死了,屋就歸乙。丙就算有聲名都沒用,因為這是長命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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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18 23:3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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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2-5-18 23:34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786+的帖子 長命同分既有咩分別

原帖由 Yanccov.L 於 12-05-18 發表
本帖最後由 Yanccov.L 於 12-5-18 23:31 編輯

回覆 786 的帖子
如果是分契,通常一開始就分50:50權。甲有權轉讓他50%權給任何人,但不能動亞乙的那半。而且要在律師辦理正式轉名手續,交厘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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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18 23:3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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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2-5-18 23:37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Yanccov.L+於+12-05-18+發表

原帖由 786 於 12-05-18 發表
如果是分契,通常一開始就分50:50權。甲有權轉讓他50%權給任何人,但不能動亞乙的那半。而且要在律師辦理 ...
至於居屋,轉名要補足地價。若只供滿但沒有補地價,是不能轉名(即買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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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18 23:3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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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2-5-18 23:46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786+的帖子 甘即係就算係分契小三都

原帖由 Yanccov.L 於 12-05-18 發表
回覆 786 的帖子

甘即係就算係分契小三都無可能拎到樓?但如果業權只係甲呢?
如果業權只有甲,那甲有權控制佢自己的財產,佢可以補足地價轉名畀亞丙。無計喇。

不過,如果亞甲真要咁做,亞丙唔洗出示咩聲名,一開始就用業主身份趕走乙。睇怕亞甲唔想畀哂野給丙,亞丙唯有靠嚇趕乙走。

亞乙係老婆,當年一齊apply居屋,一日未補地價,一日房署內都是甲乙住的,在情在理唔趕得乙走。而且甲乙未離婚,乙以妻子身份住這屋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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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5-18 23:5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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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12-5-18 23:5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786+的帖子 業主補定係買家補?想問

原帖由 Yanccov.L 於 12-05-18 發表
回覆 786 的帖子

業主補定係買家補?想問下黃大仙啟德花園係咪居屋黎@@
唔知係唔係居屋。

業主要補左先。但若買家肯畀錢,業主代買家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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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2-5-19 00:07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Yanccov.L+於+12-05-18+發表

原帖由 786 於 12-05-18 發表
唔知係唔係居屋。

業主要補左先。但若買家肯畀錢,業主代買家補。
我最憎甲呢些縮頭烏龜。等亞丙去趕走老婆,但又無錢又無吉士去畀哂野畀亞丙。甲想丙趕走乙,咁就唔洗在外邊洗多筆錢租屋。一於賴死唔好走。甲無哂錢丙都唔會再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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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2-5-19 00:16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786+於+12-05-18+發表唔知係

原帖由 786 於 12-05-19 發表
我最憎甲呢些縮頭烏龜。等亞丙去趕走老婆,但又無錢又無吉士去畀哂野畀亞丙。甲想丙趕走乙,咁就唔洗在外邊 ...
另外,婚姻法裡,所有一切「遺囑」,若立在婚姻之前,會被婚姻所取消。但「遺囑」立在婚姻之後是有效的。但所謂聲名,不是「遺囑」,「遺囑」要有無利益沖突的第三者在場證明真假。最公正就是用律師。聲名,可以偽造,甲已失縱,不能證真偽。

而且,「遺囑」要亞甲死先有用。等佢死左先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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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2-5-19 00:42 |只看該作者
還有, 如果甲真係要送契畀亞丙, 送契係要三年期. 期間甲乙離婚, 甲乙可以平分一切財產, 即三年內送出的契要CALL BACK 跟乙平分... 財產平分係幾年前一單香港CASE立了案例的, 呢單CASE既重要性不亞於莊XX案的雙非香港居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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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2-5-19 10:28 |只看該作者

回覆:居屋轉名問題

如果送契要有關係證明
myphoto.jpg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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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2-5-26 00:2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786 的帖子

請問, 如果層居屋未補地價, 未供完, 業主是母親一人, 父親已不在, 母親立了平安紙, 由兒子繼承(送), 如母親百年歸老後, 是否不用補地價及贖樓就可以轉名? 兒子只需繼續供樓就可以?


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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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2-5-26 08:52 |只看該作者

居屋轉名問題

啟德是夾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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