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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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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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8-22 11:55 |只看該作者
想問一下工人完約日子, 應該要點計數?

visa 寫expiry date 29 Oct 2012. 我係咪可以提早同佢完約? 最多一個月?

咁人工要點樣計?

我岩岩簽左個斷約工人, agent 話應該5-7星期會到. 我好唔想新舊工人有交接期. 所以想早2個星期俾佢完約.

agent 同我講話一個月內都算完約. 同埋做到邊日就計幾多日錢. 即做到15/10, 咁我就俾半個月人工, 加6日有薪假期錢, 加單程機票錢?

但工人話就算佢幾時last day 都好, 我都要俾人工俾到29/10? 佢話係佢朋友講.

我打去勞工處, 個職員話冇'哩一個月'. 總之我要提前要佢走, 就要一個月通知. 如果要佢完約走, 可以叫佢放'無薪假'? 下? 咁即係佢同我仲係僱傭關係, 咁佢仲要訓係我到/保險/其他? 搞到我一頭霧水.

咁我就問職員, 咁如果一定要個一日完約, 咁點解仲要我寫release letter 俾入境處? 佢話哩個係入境處規定. 我要打去入境處問...

有冇JM知道可以教下我?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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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2-8-22 11:56 |只看該作者
另外依家斷約工人係咪真係5-7星期會搞掂呀? 佢會逗留O係澳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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