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係好嬲,以為此菲是她親家姐介紹,所有特別Direct Hire 此人來港, 做滿三個月就:
- 和我講勞工法例, 星期日要24小時什么也不做 (星期曰我只要求她早上拖地才去街玩, 晚上她都只是洗幾只碗便入房);
- 要求睡over 8.5 小時 (平時佢已是10:30 入房7:30 才起身);
- 平時我個仔爬櫃、用笔玩风扇,從不理會或制止, 到個風扇真係爛咗,問她是怎樣發生, 她說:I dont know. I am cooking !
- 當她和我講完她的要求时, 我問她还願意留在这家? 如不想她可回家。 她回答: I am willing to go to the Philppines. 我話这即是你resign 不是我抄你, 她說OK. 誰知她第二朝起身話係我抄佢,仲要我賠一个月人工给她,仲同佢家姐講是我迫她說她願意返菲律賓..... 仲有好多好多大話不能尽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