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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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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6-7-7 21:15 |只看該作者

道教同佛教嘅葬禮???

有乜分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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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6-7-7 21:19 |只看該作者

Re: 道教同佛教嘅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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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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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6-7-7 21:32 |只看該作者

Re: 道教同佛教嘅葬禮???

有家人過身,道教儀式同佛教有乜唔同???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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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7-7 21:36 |只看該作者

Re: 道教同佛教嘅葬禮???

佛教喪葬禮儀

一、助念

時間:八小時

人員:應分成數班,每班兩以上,輪班助念(最好招呼亡者親人同念)。

法器:木魚、引磬(或僅木魚亦可)法器聲要平和,忌諱尖銳或大聲。

注意事項:

1.助念聲音須高低適宜、快慢適中。

2.稱念亡者常之佛號,若無則以四字佛教為宜,使亡者容易跟隨稱念,並勸導亡者:我們為您念佛求佛加被,請您放下一切,跟我們一起念佛。

3.眷屬千萬不可對亡者說情愛話、或臨床揮淚,擾亂亡者正念。

程序:

1.助念八小時

2.唱香讚(蓮池海會讚)

3.佛說阿彌陀經

4.讚佛偈(阿彌陀佛身金色)

5.念佛

6.三皈依、回向

二、入殮

  時間:亡者死後十二至二十四小時

  人員:法師2至4人

  程序:

1.蓮池讚(時間短可省略)

2.佛說阿彌陀經(時間短可改成心經)

3.讚佛偈(阿彌陀佛身金色)

4.念佛(直至亡者進入棺內,棺蓋封好,才收佛教)

5.回向

注意事項:

1.亡者的壽衣不一定要新的,只要亡者生前喜歡的即可。

2.入殮後要安放死者靈位並拜飯(三菜、一飯、一茶或一菜、一飯、一茶)花果可天天換或數天一換。

三、七七佛事

  人死之日為第一天,往後算七天為頭七(頭旬),後每七天為一旬,至七旬(七七)共四十九天。今有縮短為二十四天者,頭七及七七皆為七天,二七至六七之間皆間隔兩天,共二十四天。

  佛事內容:

1.一天佛事:地藏經、金剛寶懺、三昧水懺、藥師寶懺(人數二至四人)。

2.半天佛事:八十八佛洪名寶懺、金剛經(人數二至四人)。

3.其他佛事:梁皇寶懺、三時繫念、瑜伽燄口(含和尚六眾或以上)。

四、告別式

  時間:於家祭完,公祭前,法師誦經

  人數:兩眾以上

  程序:

  1.蓮池讚

  2.西方接引阿彌陀佛三稱

  3.心經、往生咒、變食真言

  4.讚佛偈、念佛(念佛時繞靈柩三匝,歸位時收佛號)

  5.大乘常住三寶

  6.主法者開示法語

  7.回向(結束後,馬上公祭)

五、起靈

時間:公祭完後,等靈柩綁好

  1.舉佛號(阿彌陀佛)

  2.法師引導靈柩至靈車,等靈柩上車後收佛號

  3.法師上車(法師車排在靈柩車之前)

  4.至火葬場或土葬場

六、火化程序

1.清涼地菩薩摩訶薩三唱

2.西方接引阿彌陀佛三稱

3.心經、往生咒、變食真言

4.讚佛偈、念佛(念至靈柩送進火化爐後收佛號)

5.主法舉火化文

6.家屬啟動火化開關

7.回向

約兩小時後收骨灰

安骨灰程序:

1.清涼地菩薩摩訶薩三唱

2.西方接引阿彌陀佛三稱

3.心經、往生咒、變食真言

4.三皈依、回向

七、土葬程序

  1.靈柩放入墓中

  2.送五縠文(*非必要,若喪家認為需要,可由地堙師做。)

  3.點主(*同上)

  4.誦經程序:

     清涼地菩薩摩訶薩三唱

    ‚ 西方接引阿彌陀佛三稱

ƒ 心經、往生咒、變食真言

„ 讚佛偈、念佛(繞墓穴三匝,歸位收佛號)

… 回向

八、安位程序

1.火化或土葬之後,回到家中安奉靈位(告別式後,送遺體去土葬或火化時,可留部份家人將家中恢復原狀)。

2.回來後,孝眷先換下孝服。

3.牌位安放於祖先牌位之左邊(面向祖先牌位的方向)並另設香爐一個。

4.準備:花果、供菜、淨水。

5.通經程序:

   清涼地菩薩摩訶薩三唱

‚ 安位王菩薩摩訶薩三稱

ƒ 大悲咒、往生咒、變食真言(大悲咒時,孝男帶和尚至家中各處灑淨,或於誦經結束後灑淨亦可)。

„ 三皈依、回向

  6.灑淨未用完之淨水,可用大水桶將其沖淡,分送家人或鄰居,用於洗淨(家屬住家較遠者,可分送六字大明咒,回家火化於水中使用。)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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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6-7-7 21:37 |只看該作者

Re: 道教同佛教嘅葬禮???

道教喪禮之意義

一.對往生者之尊重與關懷

1.歷史文化傳承、見證。

2.慎終追遠、孝道傳承。

3.感恩、珍惜、體諒。

二. 宗族的團結,養成報本堅毅人格

1.血肉同源的家族凝聚。

2.以身教、言教、養成報本人格:

三.自我生命價值肯定

1.承先啟後的時代使命。

2.人性尊嚴、道德風範之提昇。

3.對生命教育之意義。

四.時下對喪葬禮儀之盲點

1.時空變化、價值觀之認同。

2.宗教之混雜。

※道教喪葬禮儀與民俗禮儀之關聯

(一)民俗禮儀

1.民間族群、群體自發地產生,而又傳承於群體中(包括思想和行動)。

2.它不用法律條文,不靠文史記載、不用科學驗證。

(二)宗教禮儀承襲民俗事象,用宗教教義、思想、儀軌、制度,規劃出宗教之精神象徵、儀範典式,此乃宗教禮儀。

(三)道教乃承黃老之學及諸子百家所好成之宗教,與中華文化共始終,故兩者不可分離。



道教喪葬禮儀

【一】臨終處理

1.沐浴、更衣:對往生者之尊重

2.遮神:喪喜有別

3.拼廳:落葉歸根

4.舉哀:為孝道教育之表現

5.門制:對外告白,並表明逝者之身分

6.置腳尾物,燒腳尾紙:突破真靈

(1)道教認為人死後,魂昇于天,魄歸體中五臟,人之生稟以精氣神,氣散則亡;為使死者早脫迂腐之苦,借以火光之氣,使魄喪傾。故曰:「突破真靈」

(2)亦為事親孝道之表現。

7.持念往生咒,以仗道力而超拔。

【二】入殮

1.入殮:亦稱「入木」,應置靈堂及供品。

2.靈堂:道教儀上之特色

(1)靈旛

(2)魂帛(神主)

(3)感神旛

(4)魂身

(5)金童玉女

(6)安奉七星元辰燈

【三】早晚拜飯

表現孝道精神,並以身教準則。

【四】一∼七之忌 / 俗稱做旬,教儀稱「屆丁旬,開通冥路」

(1)亡人一七 / 冥府第一宮,泰素妙廣真君,秦廣冥王。

(2)亡人二七 / 冥府第二宮,陰德定休真君,楚江冥王。

(3)亡人三七 / 冥府第三宮,洞明普靜真君,宋帝冥王。

(4)亡人四七 / 冥府第四宮,玄德五靈真君,仵官冥王。

(5)亡人五七 / 冥府第五宮,最聖耀靈真君,嚴羅冥王。

(6)亡人六七 / 冥府第六宮,寶肅昭成真君,卡城冥王。

(7)亡人七七 / 冥府第七宮,泰山玄妙真君,泰山冥王。

(8)亡人百日 / 冥府第八宮,無上正度真君,平等冥王。

(9)亡人周歲 / 冥府第九宮,飛魔演化真君,都市冥王。

(10)亡人三年 / 冥府第十宮,五靈威德真君,轉輪冥王。

*亡人百日,稱哭卒;周歲稱小祥;三年稱大祥;故大祥吉畢,稱寶華圓滿天尊。

偈曰:「天尊哀憫救群速 九夜幽魂盡出離 徑上南宮感受度 普皆同會入無為」故須做忌,開通冥路,超度亡人,來登福境。

一.臨終前之準備:

儀節簡要說明:

1. 拼廳與舖水舖:

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前,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拼廳」。拼廳後即要舖水舖,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男移龍方(進門之右方),女移虎方(進門之左方),或以神明牌位之方向,男左女右,頭裡腳外。

2. 壽衣:

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台灣地區之習俗,壽衣算層而不算件(即上衣有裡子即兩層),上衣 通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三件,白襪黑布鞋。

3. 遮神: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怕對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剌)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再除去。

4.宗教信仰之配合:

一般民間信仰,人死後靈魂乘轎(車)赴陰間要在腳尾供腳尾飯,腳尾燈、燒腳尾香與紙,這些宗教物品等,不須在去世前即準備在家中,但須有所計畫,以免事出倉促,有所失誤,空留遺憾。

二、初終之儀節:

(一)儀節流程:

隨 侍 在 側→舉 哀→帷 堂→闔 扉→子 孫 變 服→陳 設 腳 尾 物→易 枕→蓋 水 被→示 喪→為 鄰 居 掛 紅→

守 舖→關 貓→買 布 製 孝 服→孝 誌→擇 日→辦 理 死 亡 登 記→報 喪→買 棺→成 立 治 喪 委 員 會→宗 教

法 事→哭 路 頭→奔 喪

(二)儀節簡要說明:

1.隨侍在側:

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

2.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儒家重視人倫感情,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意識未完全脫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不可哭泣。

3.易枕與蓋水被:

子孫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做為屍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不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屍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4.陳設腳尾物:

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火(油錡仔)、腳尾爐(用碗公盛砂做香爐),並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纏,應慢燒,以免室溫升高。

5.變服:

初終尚無孝服,唯為宜悲誌哀,全身改穿素色衣服。

6.帷堂與闔扉:

惟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7.門外示喪與鄰人掛紅:

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以白紙黑字寫明「嚴制」或「慈制」或喪中「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紅色春聯應以撕除。為敦睦鄰居,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塊紅紙,以示吉凶有別。紅紙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除,並由道士洗淨,貼上淨符。

8.守舖與關貓:

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9.請人買布料、製(租)孝服與孝誌:

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孝服若是自製,則須採購五服(麻苧、藍、黃、紅)布料。

10.擇日與辦理死亡登記:

喪事重忌諱,入木(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後才看墓地,後再看出殯之時日。家屬持死亡證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始能入殮。

11.報喪: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

12.買棺: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請一位懂木材之鄰友做陪。棺木,土葬與與火化所用不同。

13.哭路頭與奔喪:

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洌,俗稱「哭路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自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不孝,奉養無狀。

14.宗教法事:

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稱「唸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稱「入木法事」。

15.成立治喪委員會:

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

三、大殮與停殯:

(一)儀節流程:

成 服 穿 壽 衣(套衫)→沐 浴→乞 水→接 板→磧 棺→放 板→乞 手→尾 錢→宗 教→儀 式→拼 腳 尾 物→

佈 置 孝 堂→捧 飯→封 釘→打 桶→大 歛→棺 中 佈 置→辭 生→做 七→喜 喪 燈 之 製 作 懸 掛→訃 聞→撰

印→寄 送→香 奠→答 紙→守 靈

(二)儀節簡要說明:

1.成服:

昔日有成服儀式,今多省略。客家則至出山前做功德之前才舉行成服禮。

2.放板:

運棺木到喪家,俗稱「放板」。

3.接板與磧棺:

壽板運到離喪宅幾十公尺遠時要暫停,孝男等穿孝服哀號來跪接,俗稱「接板」。接板時為首帶一袋米(內放銅幣,今改用紅包),一副桶箍篾,一支新掃把,米與桶箍放在板上,俗稱「磧棺」,新掃把則用來掃棺,同時孝子每人孝服衣裙都佩許多捲好的銀紙在棺前燒,燒完,棺木才抬進家門,抬棺入屋,要頭先進,俾便入殮時頭內腳外。

4.乞水:

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重舀,今人住於都市嫌河水髒或離河太遠,也有人以水桶裝自來水置於露天處以行乞水之禮。

5.沐浴:

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穿衫辭生,分手尾錢儀式。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6.穿壽衣:

今人大多於未斷氣即為死者穿上壽衣(前已略敘),少數地區仍循古禮於沐浴後行之。為死者穿衣,古代有「套衫」儀式,今已無。死者之穿著,貼身一重必須用白色棉布衣褲,日後撿骨骨色才會潔白,中層隨人穿,外層則昔多用長衫馬褂,今已有人穿西裝。

7.辭生:

此為尚看得見死者容貌最後一次之祭奠,也是死者辭別「生人」階段最後一次祭奠,故名「辭生」。須準備六至十二碗食碗,陳於死者面前,長子站在竹椅子,餘人跪於屍旁,由道士或土公用竹筷代死者夾菜每夾一道便唸一道吉利話。

8.乞手尾錢:

「辭生」後即乞手尾錢,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用白布或藍布穿孔繫於手腕,父死繫於左手,母死繫於右手,帶至換孝為止,象徵死者愛護子孫,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象徵著責任之傳承。

9.大殮與棺中佈置:

大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之稱。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入殮時子孫環視,有的子孫親自為之。長子用白布自屍腰提起,其餘子女抱其頭與足,小心放入棺內,此時民俗忌「人影」被壓住,故須注意燈光之光源方向。下墊棺蓆上蓋水被,加枕(中白兩旁紅內裝銀紙、狗毛、雞毛之菱角枕,表示雞啼狗吠死者才能知晨昏),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棺底最好先舖蓪草、茶葉等以吸屍汁,亦有置七星板。右腳踏銀紙左腳踏金紙(部分地區正好相反)。

10.封釘與停殯:

屍體安置好後,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棺釘分四角四支長釘,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五彩布,長釘要整支打入,小釘只略釘一下,即由孝男用口咬起置於香爐。釘釘時要唸吉祥話。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11.拼腳尾物、佈置孝堂與捧飯:

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 「拼腳尾物」,然後在柩前布置孝堂,以白布遮柩,設靈幃,架遺像,亡者衣服鞋襪置於椅子,置靈桌,供奉魂帛,魂幡,置一對蠟燭、鮮花,設香案、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自入木起每天要捧飯,有人捧三餐,有人捧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12.宗教儀式:

大殮係喪禮中之重要儀節,大部份人家都會衡酌自已經濟情形,宗教信仰敦聘宗教人士到宅舉行宗教儀式。若舉行宗教儀式則魂帛、魂幡等即委請道士僧尼製作書寫。

13.做七:

「頭七」由兒子辦理,「二七」為小七,「三七」係出嫁女兒負責,「四七」也是小七,「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六七」也是小七,「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功德圓滿。現代人由於工商業發達工作忙碌,有將七七四十九天縮短的情形,以縮為二十四天為例,其方式為「頭七」與「七七」各七天,中間每隔二天為「七」即為二十四天,在居喪期間未出殯前不過節,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

14.守靈:

未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夜間則在柩旁敷蓆而眠,俗稱「睏棺腳」。及因生前晨昏定省,不忍讓死者遽爾孤零。

15.香奠與答紙:

死者親友通常會送錢給喪家買銀紙燒與死者,俗稱「香奠」或「楮敬」金額必須單數,切忌雙數,以免重喪。喪家收到香奠,必須答謝,俗稱「答銀紙分」。目前以答毛巾最為通行,而且是收到香奠當時隨即答謝。

16.訃聞之撰印及郵寄:

大殮後,家屬或治喪委員會應撰好訃聞付印,並斟酌情形郵寄有關的至親好友,不應濫發。

17.喜喪燈(大燈)之製作與懸掛方式:

一般家庭在廳堂上懸掛兩盞喜燈。遇喪事加兩盞喪燈。

懸掛方式及意義:

喜喪燈(俗稱大燈),乃懸掛在廳堂之外以示區別,喜喪燈之懸掛目的乃在分別1.停柩在堂 2.出殯後。

四、出殯前之準備工作:

(一)人員之分配

1.大規模喪禮特聘總幹事一名:秉承主人意思辦理出殯當天事務。

(1)會計組:奠品受禮處、親戚受禮處、來賓受禮處。

(2)接待組:簽名處、公奠登記處、貴賓接待。

(3)總務組:禮堂會場之佈置、文書、各項應用物品之準備布置與整理、奠裡後會場之清理、物品採購、 訂購、喪服縫製人員、餐飲管理組。

(4)奠禮組:司儀、禮生二名、報告生平事略一名、致謝詞一名、音響燈光及攝(錄)影及錄音、點釘者、壓柩位:請父母雙全者或福祿雙全者為之。

(5)行列組:督導員及交通維護員一至數名、開導隊、抬柩組及各項儀杖、花車之督導。

2.小規模的喪禮其治喪人員可精簡如下:

(1)聘總幹事一名兼辦總務。

(2)受禮處兼辦簽名工作:一至數名。

(3)奠禮組:禮生二名及司儀一名。

(4)布置組:視實際情形二至數名。

(二)奠禮堂之佈置:

會場以設於殯儀館最為理想,假如是利用喪家附近空曠場地或巷道等則須預先搭蓬,依親友人數多寡與地形寬廣而決定會場的規模。唯靈堂設戶外應避免妨礙交通觀瞻,奠弔時不得製造噪音及妨礙鄰居安寧,在會場入口處正上方即俗稱「牌樓」,必須有標題,標明逝者之姓名以便賓友辦認,上書字數須依「生老病苦」之例。

◎軸幛之佈置:以佈置在會場左右兩旁為宜。

(1)親戚之靈旌:

佈置在「龍方」由賓友視線為起線,高約一丈,垂直懸掛,其長幼尊卑的順序依親戚上香之順序由內而外

(2)各界首長與公司機關及民意代表之「輓軸」:

直式者懸掛兩旁、中間部份懸掛長官輓額,只要簡單幾副即可,其餘儘量布置在兩旁,如數量多可分上下兩層。以柩為主尊,按中央級、省級、縣市級、鄉鎮級,由內而外排列。

(3)輓聯以相對偶為聯句採直式佈置,其尊卑大體上依配偶、兒(媳)、女(婿)、父母、胞兄弟、侄、孫(媳)、孫女(婿)、曾孫、同鄉、治喪會等順序而排列。

(4)特殊長官之輓額,恭懸在禮堂正中前方。

五、葬日儀節

(一)儀節流程:

家 奠→轉 柩→公 奠→安 釘→啟 靈→葬 列→放 栓→安 葬→辭 客→祀 后 土→點 主→祭 墓→返 主→安 靈


大宅

積分: 3761


6#
發表於 06-7-7 21:47 |只看該作者

Re: 道教同佛教嘅葬禮???

嘩,都好複雜下喎﹗

記得小六時,曾祖母過身,喪禮採道教儀式,

記得其中一過程序是﹕

關哂燈,我地圍了一個圈,喇磨佬係中間,
然後唔知佢up乜東東,手拿著些東西,他飲一口,
然後直往各人處噴.....就係由佢個口噴返出黎...


li個係印象最深刻的...也是令當時十一歲的我最不能接受的一環.....
誰會直率地說出所認識的真實?有所認識的少數人,愚蠢地不隱蔽自己充實的心,向愚民們說明他們的感情和見識,他們總是被人磔死或燒死。 歌德 <<浮士德>>入來做下test,不同的人對事情有不同的看法和感受﹗


大宅

積分: 1769


7#
發表於 06-7-7 21:49 |只看該作者

Re: 道教同佛教嘅葬禮???

非常詳盡。多謝哂!

又請問如死者生前有燒金錢衣紙習慣,呢d係咪叫道教呢?聽講佛教只係鮮花同清香一注。


珍珠宮

積分: 34708


8#
發表於 06-7-7 22:11 |只看該作者

Re: 道教同佛教

應該兩種教都可以化寶架喎

我爸爸過身時, 用道教 -- 有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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