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梁班子一道「限奶令」,不僅搞出「拉錯人」鬧劇,還進一步加深中港矛盾。立法會法律界前議員吳靄儀昨撰文,狠批港府倉促立法、執行,立法會又把關不力,才會訂出一條定義寬闊得不得了、遠超限帶奶粉政策所需範圍的法例,結果不僅「無法無天」殺錯良民,長遠還會令特區管治失禁,破壞法治,更令立法會名譽掃地。
記者:張岳弢
吳靄儀昨在網上媒體《主場新聞》撰文,指整件事錯不在海關,而是在於法規和政策,海關只是為平息風波的代罪羔羊。她說,若立法會議員做好份內之事把關,認真審議法案,「限奶令」就不會如此糟糕。
「沙塵滾滾殺錯良民」任立法會議員十多年、有資深審議條例草案經驗的吳靄儀解釋,現時法例所限帶的不是市民所想像的嬰兒奶粉,而是該規例發明的「配方粉」,定義包括疑似是嬰兒奶粉,故嬰兒米糊也中招:「這個寬闊得不得了的定義,根本遠遠超出了限帶奶粉政策所需的範圍。」她說,海關針對一般公眾的禁制措施,根本應清楚簡單明確,如列明牌子、品種、數量,一目了然:「這種條文,根本完全不通!」
她又批評政府根本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有奶粉荒,便貿貿然立法,更要先執行、後審議,「簡直就無法無天」!她又指立法會議員也難辭其咎,竟然容許政府2月27日提交立法會,3月1日生效,馬上執行,然後到3月8日才施施然開會「審議」,及才首次有議員抗議政府不依慣例──即使是「先訂立,後審議」的附屬立法,也須讓立法會有機會審議,才正式執行。她說,現時即時後果是「沙塵滾滾,殺錯良民」,增加兩地人民磨擦,但她更擔憂這種做法,長遠令特區管治失禁,破壞法治,立法會名譽掃地。
內地傳媒轟立法倉促她認為立法要針對的是何弊病(the mischief rule),張冠李戴已是濫用法規,而檢控政策,並非內地慣用的「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而是檢控須符合公眾利益。她強調立法、執法、司法,不但受法律條文所限,還要恪守普通法的法治原則和價值,現在盲目立法,盲目「嚴打」,結果就是顛覆法治。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政府不應用描述式定義限帶的奶粉種類,應該以附表方式,清楚列出哪些奶粉受限制,若奶粉商改變型號名稱圖避限制,可隨時更新附表執法。
「限奶令」不僅受本地法律界狠批,就連內地輿論亦炮轟。《南方都市報》昨日「六問」質詢港府,包括是否倉促修法、諮詢期太短、條例不清晰等,更形容現時是「複雜政策走立法高速通道」,批評立法倉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