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妳咁講,應該係新嗰間美容院,頂咗舊間美容院班客,因為當初妳朋友係同舊嗰間美容院簽course,唔係新嗰間,要告佢(消費者)唔係咁容易,況且佢可以講因為比咗頂手費,比舊嗰間美容院,在情在理收番些少服務費,都唔過太啫,lee句係消費者班叻聘員答嘅(因我先前驚,打電話問佢地),我唸妳問吓妳朋友,佢重有幾多次treatment同計清楚total值幾多錢,再問實接手嗰間美容院,加多幾十蚊,即係幾多拾呀姐姐?九十又係幾拾、一ニ拾又係幾拾,唔該講清楚,再black & write no other extra,費事到時做做吓,又加乜 加物,叫妳朋友惡啲同大番佢哋,等佢哋覺得妳朋友唔係好恰! :e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