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mentBB 寫道:
<蘋果日報 25-9-06>
網 友 籲 一 人 一 信 促 收 緊 居 港 權
去 年 9 月 起 , 醫 管 局 推 出 分 娩 套 餐 , 沒 有 香 港 身 份 證 的 非 合 資 格 人 士 須 繳 付 2 萬 元 , 才 可 在 本 港 公 立 醫 院 普 通 病 房 分 娩 及 住 院 三 日 。
去 年 壞 賬 四 千 萬
接 收 昨 日 該 名 產 婦 的 威 爾 斯 醫 院 發 言 人 說 , 由 於 該 產 婦 入 院 前 已 產 子 , 按 公 立 醫 院 現 行 收 費 機 制 , 院 方 會 向 她 收 取 港 幣 33,000 元 按 金 及 每 日 3,000 元 住 院 費 。 不 過 , 發 言 人 強 調 如 病 人 無 法 即 時 繳 交 , 院 方 會 作 彈 性 安 排 。
過 去 三 年 , 愈 來 愈 多 非 合 資 格 人 士 來 港 產 子 , 上 年 度 公 立 醫 院 為 這 類 人 士 撇 賬 大 增 至 4,160 萬 元 ( 見 表 ) 。
針 對 這 種 情 況 , 網 上 有 人 發 起 一 人 一 電 郵 行 動 , 呼 籲 網 友 發 電 郵 , 促 請 特 首 阻 止 內 地 孕 婦 入 境 產 子 。
發 起 人 lui_ho 在 親 子 王 國 討 論 區 , 更 提 出 24 個 阻 止 內 地 孕 婦 來 港 產 子 的 建 議 , 如 : 嬰 兒 須 在 港 住 滿 10 年 , 才 能 成 為 香 港 永 久 居 民 等 。
不 少 網 友 亦 不 滿 部 份 內 地 孕 婦 為 取 得 居 港 權 , 以 及 其 他 福 利 來 港 產 子 , andtong 在 同 一 個 討 論 區 內 指 出 , 有 內 地 孕 婦 在 深 圳 作 動 後 , 立 即 由 皇 崗 過 境 乘 小 巴 到 屯 門 醫 院 產 子 : 「 到 會 計 上 房 收 數 , 婦 人 十 分 醒 目 , 拿 起 自 己 的 行 李 , 包 括 不 屬 於 自 己 的 東 西 , 帶 BB 就 跑 了 … … 就 當 一 場 笑 話 看 , 我 們 納 稅 人 已 經 交 了 這 場 戲 的 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