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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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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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3-5-25 10:37 |只看該作者
我而加15週,想6月尾去旅行,到時20-21週,會唔會唔俾上機?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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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 Milk勳章


2#
發表於 13-5-25 10:44 |只看該作者
helenobe 發表於 13-5-25 10:37
我而加15週,想6月尾去旅行,到時20-21週,會唔會唔俾上機?
孕婦

一般而言,孕婦乘搭航機不會碰上任何問題。但我們仍建議孕婦於安排行程前徵詢主診醫生或助產士的意見。我們建議所有懷孕的乘客隨身攜帶註明懷孕期及預產期的證明文件。

滿28週(懷孕晚期或第七個月起)
滿28週 (即27週 + 6天) 孕婦必須攜帶在出發前21天內簽發的醫療證明。醫療證明的內容須包括:

  • 孕婦是懷有單胎或多胎
  • 懷孕期
  • 預產期
  • 孕婦的健康狀況是否良好和胎兒生長情況是否正常及沒有特別的狀況
  • 您適合乘坐客機

如您外游期間健康出現特殊狀況,您必須在回程之前得到國泰航空醫療小組的允許方可登機(詳情見下)。

請注意:為了孕婦的安全及健康著想,如您未能出示醫療證明、如醫療證明已過期或醫療證明不能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國泰航空公司保留拒絕孕婦登機的權利。

滿32週
一般情況下,胎兒生長情況正常的前提下,懷有多胎的孕婦可於懷孕期滿32週(即31週 + 6天)前乘坐我們的航班。

滿36週
一般情況下,胎兒生長情況正常的前提下,懷有單胎的孕婦可於懷孕期滿36週(即35週 + 6天)前乘坐我們的航班。

特殊懷孕狀況
如您懷孕期間胎兒出現特殊狀況,您必須在外遊之前得到國泰航空醫療小組的允許方可登機。孕婦及其主診婦科醫生須填妥有關[url=]MEDA[/url]表格,並須於航班啟航前48小時前向[url=]訂票辦事處[/url]遞交申請。

我們建議您確定您的醫療保險/旅遊保險承保範圍將包括您於外游期間發生有關懷孕的問題。我們亦建議您於出發前先了解目的地是否有足夠的醫療設施,以應付外游期間可能出現的問題。您亦應盡量避免在懷孕期間前往偏遠的地方。

如您於懷孕期間須接受藥物治療,應在臨行前帶備足夠整個旅程所需的藥物。某些藥物並不宜於懷孕期間使用,如指定瘧疾疫苗和其他防預注射。如目的地需要您先接受上述防預準備,我們建議您於產後才考慮前往該地。

某些國家可能對非當地國民之孕婦設有入境限制。我們建議您先跟當地的領事館確認該國的具體要求。請注意,香港的入境條例要求懷孕晚期(28週或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國民必須持有由香港醫院發出的預約文件,證明已獲安排入院,否則可能被國泰航空拒絕登機並被入境部門拒絕入境。查閱新聞稿了解更多詳情。

分娩後的外游

孕婦分娩後七天內乘搭航班需出示健康証明。嬰兒於出生後48小時以內不可乘搭航班。若嬰兒於出生後三至七天內乘搭航班,則須出示健康証明。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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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3-5-25 11:18 |只看該作者
我多兩日34週,
32週時都搭過飛機.
有D航空公司就32週後唔俾上,
有D就35週.
你最好問清楚你揀既航空公司俾唔俾啦~

但其實只要你飛前睇次醫生
有醫生紙證明你係FIT TO FLY就多數都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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