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一人一簽名, 強烈要求政府收改基本法第24條
[size=medium]借用deandut提議,這個方何較可取.不用驚動中央,自行收改法則,只需立法會批准便成.
綜合內地產婦來港產子的完因於下:
1.本港醫療水準高
2.逃避一孩政策
3.為孩子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從而方便出入境
4.因為本港醫院走數無後顧之優,變相享受廉價兼高醫療水準產子服務
5.為孩子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從而得香港福利
第一至三項對於我們都唔係太大關係,第四項走數問題只要醫管局肯做d行政措施就可解決。最擔心的係5項,亦可能大部份來港產子既動機。
因此把「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與「香港居民福利脫鈎」就可以大大減低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既動機。
政府以前都曾經改例,把新來港人士於來港後可以立刻申請綜援改為住滿七年才可申請綜援。現在政府更加可以立例規定父母相方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在港出生人士(發比佢地一張特別既出世紙,將來比佢地一張十粒星既身份証),需然按終審庭判決,佢地可以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無話必需能享有本港土生土居民福利),不能享有本港土生土居民福利。甚至佢地既子女,將來在港出生都不能領取香港福利。正如當年英國政府發bno比港人一樣,只係方便旅游,唔通我地可以享受英國福利o羊。我相信來港產子問題可以大跌九成。
現在我彷似在等待,等,等那一天來;莫道你心痛不可耐,我心更哀。若問我想找的所在,找,找我的將來。為著我心中的希望,生命已擲門外。看著這如病染的祖國,誰亦要奮起叫嚷!放下眼前原屬我的一切,五月的陽光在照耀. 8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