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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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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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1-3 00:03 |只看該作者

不聽話寶寶

指令清楚、實際:當寶寶把照顧者的指令當作“耳邊風”時,爸媽在提出要求時就要做到指令清楚、實際,內容寶寶可以理解,更重要的是寶寶能“做得到”。例如,“把房間清理干淨”就太過模糊,寶寶不知道是清理玩具呢,還是清理衣服,還是把房間掃一掃。“把房間地板上的玩具收到玩具箱裡”,這就明白得多,同時也是寶寶能力可以做到的。

選擇法:

當有些事情必須做但孩子不肯做時,可以採用選擇法。所謂選擇是要孩子選擇“先做”還是“後做”,是“立即做”還是“等會兒做”,而不是要孩子選擇“做”還是“不做”。比如,頭發長了,但孩子不肯理發,父母可以用商量的口氣說:“是你先理,還是我先理?”孩子往往回答“你先理”。等父母理好發後,孩子就不得不理了。

轉移法:

孩子不聽話,有時可以轉移孩子的注意力和興趣。比如,看見一件玩具,孩子鬧著要買,怎麼辦?這時,父母可採用“轉移法”,即不與孩子談這件玩具該不該買,這樣就在不知不覺中轉移了孩子的注意力,孩子也就會在不知不覺中忘記他要買玩具的想法。

接納孩子的情緒:爸媽雖不接納孩子的負面行為,但要接納孩子的情緒、聽聽孩子的心聲,否則,孩子也聽不進父母說的話。

訂定規范:

父母要先講規定,讓孩子有遵循的方針,才能去談孩子是否聽話。對年齡較小的孩子,訂的規范要具體清楚。在訂規范時要讓孩子參與,這樣才知道他懂得什麼,再依此共同訂出規范,並利用孩子能看懂的字或圖具體列在紙上。雖然孩子不一定能遵守,但至少已有提醒的作用。此外,訂規范時,也可附加訂出違規不執行的處罰方式。訂規范時要注意合理性。

防患于未然:

事前模擬可能發生的狀況並設想解決方案,可降低孩子負面行為的幾率。例如,父母帶孩子去逛百貨公司,孩子會認為要去買玩具,沒買的話,就會在百貨公司哭鬧,賴著不走。其實父母在事先就應想到孩子可能有的反應,應先告知出門的目的是逛一逛,不會買玩具。

慎用處罰:

在沒有安全顧慮的前提下,適度處罰五六歲的孩子,讓孩子嘗到不遵守規則的後果,可教導孩子學會責任。然而,父母處罰孩子往往一次比一次嚴厲,結果處罰越強,孩子反而越來越不聽話。因為處分的次數一多,孩子會漸漸“習慣化”,甚至越禁止,就越想做,所以父母需要慎用處罰。

善于獎勵:

若孩子總是動來動去、安定不下來,父母可與孩子約定,若他坐20分鐘都沒有跑來跑去(同時須為他安排一些活動),就可以得到一個“小星星”,累積7個“小星星”以後,可以換取一樣他一直想要的東西。如此孩子不但可平穩下來,也有了努力的目標。使用獎勵時應盡量避免物質獎勵,也不要讓孩子太快獲得獎勵。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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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7-1-3 13:21 |只看該作者

Re: 不聽話寶寶

useful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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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7-1-3 18:22 |只看該作者

Re: 不聽話寶寶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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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7-1-3 20:35 |只看該作者

Re: 不聽話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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