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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7-1-4 09:00 |只看該作者

陳永華--- 係 唔 係 殺 人 走 佬 十 幾 年 , 都 係 減 刑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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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7-1-4 09:05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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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7-1-4 09:07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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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7-1-4 09:17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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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7-1-4 09:45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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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7-1-4 10:32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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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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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7-1-4 11:32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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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7-1-4 11:34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其實在十多年前,欺騙租津是非常普遍,無論是政府、公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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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7-1-4 12:59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當年我有上過陳永華既堂, 佢真係一個謙謙君子, 對音樂有熱忱既人.

我覺得十多年前既制度, 佢地會覺得租金津貼應該係福利既一種, 無理由買了樓後就無左個津貼. 咁一個有買樓同一個無買樓既人(只租樓既人), 咪同工不同酬. 97後, 政府想托高番個樓市, 先有畢買樓津貼比佢地, 但係樓市低處未算低, 用左畢津貼既人咪變左負資產!

我想講係, 好多人一生都少不免死係d奇怪政策之下.
我時刻都記掛著我那未能來到世上的bb, 他永遠在我心裡某個角落.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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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07-1-4 13:56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十多年前公務員及各大學/專上學院/以公帑成立的機構,並非無買樓津貼 - 有home purchase scheme,但要計分論年資及point再排隊;租屋津貼(private tenancy allowance)則不用計分排隊。到~90年代初,更有home finance scheme。

租樓/買樓,各人會作不同決定,所以有些人會決定買樓,另一些人會決定租樓。

既然有租金及買樓等員工福利,申請人就應遵從申請制度,不肯遵守便不能領取。等如市民要守法一樣,不能以法例奇特/不知有該法例為理由,而不守法/不用守法。

當事人要申領房屋津貼(無論是買樓或租樓的津貼),都要填表申請,而申請規則已在該張紙上列明,當事人簽名時,已同時簽一項declaration,表明清楚明白申領條件/規則。

這位人士有學識,更不應/不會未看清楚規則就簽名。
他和那對呃綜援的高生高太,心態基本上一樣,過得海便是神仙。

而通常被揪出告上法庭的類似個案,都會牽涉當事人有機會升職,被知情人士(通常是同事)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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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11#
發表於 07-1-4 15:06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Bluestar 寫道:
十多年前公務員及各大學/專上學院/以公帑成立的機構,並非無買樓津貼 - 有home purchase scheme,但要計分論年資及point再排隊;租屋津貼(private tenancy allowance)則不用計分排隊。到~90年代初,更有home finance scheme。

租樓/買樓,各人會作不同決定,所以有些人會決定買樓,另一些人會決定租樓。

既然有租金及買樓等員工福利,申請人就應遵從申請制度,不肯遵守便不能領取。等如市民要守法一樣,不能以法例奇特/不知有該法例為理由,而不守法/不用守法。

當事人要申領房屋津貼(無論是買樓或租樓的津貼),都要填表申請,而申請規則已在該張紙上列明,當事人簽名時,已同時簽一項declaration,表明清楚明白申領條件/規則。

這位人士有學識,更不應/不會未看清楚規則就簽名。
他和那對呃綜援的高生高太,心態基本上一樣,過得海便是神仙。

而通常被揪出告上法庭的類似個案,都會牽涉當事人有機會升職,被知情人士(通常是同事)舉報。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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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07-1-4 15:48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近年不少教育界英才相繼被揭發曾騙租津,一身事業給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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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07-1-4 15:56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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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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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07-1-4 16:07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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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07-1-4 16:48 |只看該作者

Re: 陳永華

忍不住,還要說多句 :

枉為人師 !

他既然選擇去做些違反規則的事,
為甚麼會因為"有貢獻",
而可以開脫 ?
為人師表應有的高尚情操,在哪裡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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