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緣人,請參考以下訊息:
致各有緣人:
1 ) 有關禁止25歲以下菲傭到港工作之申請,菲政府順延此禁制令至2007年2月28日。
2 ) 所有在菲人仕申請到海外任外傭,無論有海外經驗曾與否,必需完成官方機構訓練或考試評估,獲發証書後才可出國履行職務[size=x-large]現已嚴格執行。
3 ) 訓練之費用,由PHP7,500 to PHP10,000 [size=x-large]由外傭自行支付
4 ) 考試不合格者,不獲批准出國,必需排期重考。
由於上述新政策已實施,請[size=large]各位留意申請外傭到港時間將延長。
小女子不是經常到此,望各僱傭同業能協助通報BK媽咪最新訊息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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