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蓮淨苑,將南園蓮池私己化,自立為皇
將寫出其惡劣行為
什麼是行善積德,我想問下志蓮淨苑,最高法師.............??
表面是行善,暗裡原來是虐待,香港人須只求二餐,但亦無須被虐待.....?
亦想請問法師錢財何處來,亦為善心人捐獻,用所捐獻而為市民是應該.
但欺壓為你工作香港人無日無法欺壓虐待,是為你所好,或是仇恨,或是寺廟已商業化,須作出此行為.....?
將南園蓮池私己化,康文處有說嗎,有向全港市民交代你可自立為皇嗎....?
場地保安,(非外判管理員)囂張,精神虐待恐嚇市民,是你志蓮淨苑首創,你真以為你是唐朝皇帝....??(須是唐朝建築)
保安部最高負責人,欺壓另類管理員,場地保安以為自己是什麼,高人一等,大家都是 460 牌,被人稱為門口狗,真不知所謂,是否法師要你這樣做,便是行善....??
須是一些無良人士破壞埸地建設,而暫停市民進入,你有交代理由何在,被市民問時,管理員無言作答,為何一些高級人士可進入,而全部市民都是破壞者....??
在人來人往場地,某一些高級人士,竟然用一些大型電動車行使參觀埸地,是否會產生危險,傷害市民,這是否就是你的行善積得,須然你有醫生,有大把錢,但是否知生命的重要性,是否以為你已私人地方,無須理會市民生命....?
一些人士穿著大學畢業袍被禁止影相,須然是有理由,但用保安人士一前一後跟蹤,另人身方便感覺受困不安,是否這樣便是你們的唐朝皇帝法,自創寺廟法,香港是法治之區,請別將些皇帝法,自創寺廟法,搬到現時香港,你說對嗎.....???(已因這樣有人曾報警)
康文處交給你管理,不是要你這樣,南園是對外開放地方,亦蜀康文處,亦是全港市民所有,你是否可禁止一位市民在對南園蓮池沒有犯你條例下進入參觀,當犯人一前一後跟蹤,你南園如政府將地買出,所得用於市民,你說對市民是否有很大幫助.....??
保安部是場地最大只向警員說一句,此人士有機會,可能犯園地條例,便可對任何人士一前一後跟蹤,須則你是參觀,也迫你離開,此是什麼法律,人治法,寺廟法,自創法,便可對任何人士進行人權做成傷害,進行以上法則,如可以,香港跟本無人權,無自由.......???
外判員工其實也是志蓮淨苑員工,因其衣服全是志蓮淨苑標誌,外判只為代為尋找,不能穿著外判公司服裝,所以是有權解僱任何外判員工,亦要服從其命令工作.
此名員工曾電話要求聯繫志蓮淨苑,南園蓮池場地負責人侯女士,只寫字樓文員寫下電話,亦得不到任何回覆,人事部負責人張小姐亦通知,幾日亦得不到任何回覆,所以才寫下此保安部,最高負責人之惡劣行為
欺壓虐待,另人無法忍受,敢怒不敢言,有言即炒(已有員工被這樣在無合理情況下被解僱,但計足人工)
11時返工員工12時或1時食飯,收工是晚上9時,只食1 餐後就不能再進食,在天寒地涷下要忍受7-8小時回家才能進食,一般回家後已過8小時,這等於返工者不能進食,有何分別....?(在場地內不能進食任何食物,犯即解僱)
12時返工員工須3時至4時進食,10時收工,亦與上行所寫有何分別....?
反觀對大陸所請員工,有定時合理,晚上6-7時食飯,10時收工,對港人就用上不合理時間,你是否知道在冷天肚餓是非常辛苦,香港人有得罪你咩....??????
亦有外判員工一位樣貌不好女仔,而遭保安經理級或以上職位者要求即時離場解僱(一位外判上工員工聽舊有員工說出)
做事者只求2餐,做管理員,不是來做妓女........為何會這樣.........??????????????
外判管理員,很多在不合理,及無任何証據下遭解僱,保安職位高者喜愛就炒,即時離場,不淮再進入,進入當犯人一樣被一前一後跟蹤,直至離場為止........點解......???????????
6個負責剛位,6個人去管理,沒人頂位去洗手間,是否要外判員工就地解決呢....???????(一般沒頂位情況下是不能離開,離開即是犯例,可以解僱)
(一位受害員工可做証人)
以上全為問卷,志蓮淨苑可作答,解釋,如有錯誤可以更改,如不作答,自為默認,市民自己決定其真實性,此文章將發放各大報社及互聯網
亦希望各會員幫手發放其他論壇,等香港及世界人士知其惡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