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只要你甘心跟呢個男人咪得囉...不過你話佢對你好好,如果佢真係對你好,就唔好要你過d咁既生活啦,佢又唔做野,又唔破產,唔通你咁就同佢一世,要自己照顧成頭家.你話佢無做野成6-7年,雖然法律上可能佢無權要佢還錢,但銀行條數已經咁耐,多數比左收數跟,所以你老公返工如果要比強積金,d收數就會跟到.除非你上法庭申請條數已經超過6年,佢就無權再追,不過你又要比錢上庭又要浪費時間,我覺得破產仲好.再唔係就鬼鬼鼠鼠一世,要返d工唔可以有強積金...你自己想想啦...如果連咁少事,佢都唔可以重頭黎過,你就好好想下你要d咩既生活啦.... 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