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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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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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吸收勳章 畀面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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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2 04:15 |只看該作者
我工人之前講過佢要返去嫁,所以大家就冇講續約,而且佢又做得唔好,我都唔打算同佢續,咁我問佢幾時嫁,佢又答唔知,咁我咪問agent囉,佢答我工人想完約前14日走,於是我打電話問勞工處,佢地答只可提前7日俾佢走,另外果7日一定要俾錢,咁我想問﹕
(1)提前7日或14日走,計唔計星期日或勞工假架,佢完約日係1月16號
(2)因為佢應該真係返去嫁,咁如果我叫佢寫返封信俾我,內容係佢自己因為要返去嫁所以要提前14日走而唔係勞工法例既7日走,得唔得呢
(3)如果係提前走,咁人工要點計呢,佢12月15號會出一次糧,咁佢12月走同1月走,分別俾幾多錢佢呢
(4)如果我唔買機票而係俾錢佢咁我俾$2800夠叿夠呢
(5)另外仲有咩文件要準備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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