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龍先生聲明中,我有點疑惑,黃鄺既為專業顧問向「法團」提出A3方䅁,並無不妥。因顧問是有責任向「法團」提出各可行方案。至於夏先生表達管理公司希望有A3方案,我想信只是一個訉息,並不是命令或威脅吧!至於所謂關注組的要求,基本上是可以忽略。因為一切事情都發生在聲明中提及的內務會議中,既然立案法團主席及九名委員都一致反對,A3方案更不會、不能、不應該納入大維修中,因為「黃鄺」及「啟勝」都是受聘於「法團」,那有喧賓奪主之理,所以有請龍議員再批露多點當日情況,如有否投票,投票結果等。由此可見議員有推瀉責任,諉過於人。至於龍議員協助一些小業主攞簽名,並尋求土審裁決,並鼓勵向民建聯求助,亦捐出金錢,此等行為已然失去中立性,如又有另一批業主向龍議員求助贊成現維修方案,是否一視同仁呢?
理據好明顯,若當初選委得到的資訊係完整的,投票結果當然係要接受,不能輸打贏要。但係25/4/2012投票前,候選人和政府一直發放假消息,甚至揭人感情缺失, 僭建, 防暴隊......,令選委得唔到完整資訊,係咁樣情況下既投票結果又點可以成立? 所以, 我haulun現在宣佈, 行政長官選舉無效.
孝龍先生/女士, 你一定是想多了, 以為自己說一句, 就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