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這賤男人,真係火都嚟。希望警方要跟緊啲。佢老婆係殺咗人,入咗青山,但係佢老婆唔係成日都發顛,有時是可以向警方落口供提供資料。見到現場環境,可知道她們一家真係好手緊,生活過得很辛苦,聽說她還要四處向朋友借錢渡日,迫到她發顛情有可原,唔知點解,我主觀地覺得呢件案件還有下文,並不是見到的咁簡單。希望社署認真考慮孩子的生活問題,我主觀相信,跟住呢個無良父親,不會有好日子過。點都好,這孩子應該暫時由有關機構接管。之前社署署長陳方安生也曾為了一個女孩的生活,同女孩的家人打官司,結果是社署一方勝出。就這件案件看到,唔係DNA大曬,要翻個仔也要理據充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