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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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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4-7-5 11:03 |只看該作者
想請問有冇JM知道
如果未過試用期,但因為小手術(已通知公司)而放既病假,應該係有薪定冇薪??

P.S. 醫生開左7日病假,但只放左4日就提早返左工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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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14-7-7 16:47 |只看該作者
claudia 發表於 14-7-7 13:18
請問你個手術係咪必需性?如果唔係, 好似現時好多人做的lasik, 唔屬病假.
只要僱員能提出註冊西醫、中醫或牙醫簽發的病假証明書,再符合1,已累積足夠假期,2,連續4日或以上病假,就可獲病假津貼。僱主無權決定哪類型的手術才是必須,才給病假津貼。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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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發表於 14-7-7 14:13 |只看該作者
claudia 發表於 14-7-7 13:16
補充, 我理解附合勞工法例係最基本要求. 如果employment contract列明的待遇高於勞工法例時, 才會以contra ...
講得岩!
即係咁:如果CONTRACT入面既人工係低過最低工資, 但你又簽左, 咁間公司都係犯法
因為冇任何一份CONTRACT係可以凌駕係勞工法例之上
任何CONTRACT入面既條款只要低過勞工法例, 都要跟返勞工法例
因為勞工法例係保障雙方既

如果個個都話以CONTRACT為準, 咁要勞工法例黎做乜?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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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發表於 14-7-7 14:04 |只看該作者
無氣同你講 發表於 14-7-7 12:43
是但啦。我當日都係想見識下,所以唔接受一切調解,如果你想見識,你都要自己付出下。我所講既係判詞中既節 ...

如果法官話"以僱傭合約為依歸",咁最大可能性,就係僱傭合約所訂之條款比法例好.
例如,法例寫明,首年受僱,年假最少要有7天.
咁如果間公司係合約內寫明首年比12天.
但係員工做左半年時炒人,突然話跟法例,只比3.5天(7天的一半),法官就會話"要依僱傭合約條款"囉.
但不會調轉.
即係,如果合約寫明首年比5天年假,咁呢條合約條款,就會自動失效,因為meet唔到法例最低要求的7天.僱主唔會因為同僱員協議左,一年只有5天年假,就可以只比5天年假.就算僱員簽署同意,都隨時可以告個僱主,及追索返D欠假.

點評

ar_tsz23  無錯。。。  發表於 14-7-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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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14-7-7 13:1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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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14-7-7 13:1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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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14-7-7 13:0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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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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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14-7-7 13:01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chloe_mandy 發表於 14-7-7 12:17 咁

原帖由 方方媽媽 於 14-07-07 發表
你比既資料不足喎.
你做左幾耐? 有無累積到足夠的有薪病假?
你邊日開始放病假,邊日開始返工?
我4月16日入職,病假醫生開左6月19至6 月25,我就放左6月19日至23日,24日返工

點評

方方媽媽  做左2個月,應4日有4/5,1日無薪。  發表於 14-7-7 17:13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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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14-7-7 12:54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無氣同你講 發表於 14-7-7 12:43 是

原帖由 ar_tsz23 於 14-07-07 發表
我平時都成日遇到HR問題..但又真係未遇到會有法官咁講...
如果係唔記得ACTION NO..
介唔介意講你係邊一年打 ...
你覺得我基於咩理由,要將我既私隱公開去滿足你既好奇心?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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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14-7-7 12:49 |只看該作者
無氣同你講 發表於 14-7-7 12:43
是但啦。我當日都係想見識下,所以唔接受一切調解,如果你想見識,你都要自己付出下。我所講既係判詞中既節 ...
我平時都成日遇到HR問題..但又真係未遇到會有法官咁講...
如果係唔記得ACTION NO..
介唔介意講你係邊一年打
咁都可以SEARCH邊一個JUDGMENT..
我真係好想知道究竟法官係因乜理由而咁有判...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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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14-7-7 12:43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無氣同你講 發表於 14-7-7 12:37 我

原帖由 ar_tsz23 於 14-07-07 發表
請問ACTION NO係幾多呀??我想見識下邊一個官會咁講?
是但啦。我當日都係想見識下,所以唔接受一切調解,如果你想見識,你都要自己付出下。我所講既係判詞中既節錄,你信唔信我冇所謂。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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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14-7-7 12:39 |只看該作者
無氣同你講 發表於 14-7-7 12:37
我打官司呀。堅打嗰隻。
請問ACTION NO係幾多呀??我想見識下邊一個官會咁講?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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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14-7-7 12:37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無氣同你講 發表於 14-7-5 14:59 其

原帖由 ar_tsz23 於 14-07-07 發表
你咁講係錯...最終依歸係僱傭條例 (Employment Ordinance).
我想問你係上邊個法庭而聽到?
勞工處調解個個唔 ...
我打官司呀。堅打嗰隻。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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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4-7-7 12:36 |只看該作者
無氣同你講 發表於 14-7-5 14:59
其實呢d條例只作参考,最終以所簽署的僱傭合約為依歸。以上說法係上到庭,法官講的。老實講,勞工法例係香 ...
你咁講係錯...最終依歸係僱傭條例 (Employment Ordinance).
我想問你係上邊個法庭而聽到?
勞工處調解個個唔係法官嚟GA喎..
如果勞資糾紛係勞工處調解唔成功..
之後會係高等法庭排期審訊..

如果條例只作參考..
咁立法咪無意思..

LABOUR DEPARTMENT有唔同解法..
可能係你問個陣問唔同問題...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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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14-7-7 12:32 |只看該作者
chloe_mandy 發表於 14-7-7 12:17
咁以我既case, 係咪應該有薪呢?
你比既資料不足喎.
你做左幾耐? 有無累積到足夠的有薪病假?
你邊日開始放病假,邊日開始返工?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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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14-7-7 12:25 |只看該作者

引用:病假津貼之計算,在2007年已修訂了.病假津貼

原帖由 方方媽媽 於 14-07-07 發表
病假津貼之計算,在2007年已修訂了.
病假津貼是以過去12個月的平均收入計算,給予4/5.
如受僱不足12個月,就以 ...
我前面講左兩者既分別啦。法例係一年平均,我好人啫,有冇四日病假都出足佣金。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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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14-7-7 12:1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方方媽媽 的帖子

咁以我既case, 係咪應該有薪呢?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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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14-7-7 11:16 |只看該作者
病假津貼之計算,在2007年已修訂了.
病假津貼是以過去12個月的平均收入計算,給予4/5.
如受僱不足12個月,就以受僱期間的平均收入計算,給予4/5.
這"收入",在法例中已有明文規定,是包括佣金、津貼等等的收入.
所以,並不是佣金全部,也不是只計底薪.

希望這些資料可以幫到大家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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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14-7-7 11:09 |只看該作者
有關病假的規定,並不是一項建議,而是必須僱主遵守的法例.
然而,當中有些人可能連問題在所都不知,所以才有"勞工處一時一樣"的答案.

要取得病假津貼,要符合以下條件:
1. 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2. 獲醫生開發病假証明書
3. 申請連續4天或以上的病假 (通常是這點出了問題)

例子:
A小姐於新公司做了兩個多月,已累積了4天有薪病假.
她獲醫生開發病假証明書,獲2天病假.
這2天病假,公司可以一毫子病假津貼都不給.
這不關乎是否在試用期的事,而是因為符合不到上述的第3點"連續4天或以上之病假"這條垓.
在這情況下,公司有權自訂病假津貼的發放原則.
例如,在試用期內,就無薪,試用期滿,就算不符合第3點,都發放病假津貼4/5.
但如果符合以上第1至3點,公司是無權不按法律給予員工病假津貼的.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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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14-7-5 23:31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無氣同你講+於+14-07-05+發表

原帖由 Siujyn 於 14-07-05 發表
你意思係底薪就5分4,佣金全數?
如包薪都係4/5,如自己sale或應得的一律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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