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 我朋友又係大肚...但被公司炒了。不過,佢公司願意補多些給她。我朋友當時都有問勞工處....但原來手續好煩,成日走來走去....而且, 到頭來, 告得入公司, 要罰五萬(好似咁上下), 個五萬係罰給政府,不是給你。當然,公司會補返應有既給你...但我朋友話,到時個金額同佢老細原來賠俾佢既,差不多, 咁...點解要搞咁多野呢? 結果只好不了了之....
樓主朋友case更加無得告啦~ 佢才剛剛入職, probation未過, 公司可以不合要求為由唔要你朋友....
Childhood is journey, not a 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