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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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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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8-5-8 09:50 |只看該作者
陳巧文投訴警方(明報)05月 08日 星期四 08:25AM

五月二日在尖沙嘴示威的港大女生陳巧文今日到投訴警察報案中心,投訴當天警方不必要濫用武力。

她在朋友陪同下到中心,指警方當日向她箍頸以阻止她舉起標語。她又指警方未有履行承諾,提供保護,反而把她強行驅趕。》



兩睇啦! 如果警方唔強行帶走佢,我驚佢俾中國旗插死。 佢體型又細粒,企唔穩跌左落地,分分鐘俾人踩死添呀! 亞囡,為你安全著想咋!

[ 本文章最後由 jk67jk 於 08-5-8 09:51 編輯 ]
「多元社區,和諧並存;你我出手,聾健共融 」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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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發表於 08-5-11 14:48 |只看該作者
siuwa,你真抵‧‧死,笑死我啦!

原文章由 siuwa 於 08-5-8 15:06 發表


都唔知你呢d叫咩道理. 無權帶走佢, 仲要保護佢. 思維唔清既會唔會係你啊?


別墅

積分: 694


108#
發表於 08-5-11 14:36 |只看該作者
亞囡,長大啦!吾係吾俾你表達意見,你在吾適合地方做吾適合既事!
勸諫無效,帶你走我吾覺得有咩問題?你都無照顧自己人生安全,又浪費警力‧‧總之檢查一下自己有無問題先啦!


原文章由 yoyobb 於 08-5-8 11:38 發表
係一個擺明唔適合表達意見既地方, 夾硬要表達意見..... 幾經勸阻又不肯離開, 就話警方帶走既行為係點點點咁.................

聖火當日, 表達意見唔止佢一個, 睇下其他遊行示威者幾咁理智同和平?? 警方又會唔會強行 ...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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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發表於 08-5-11 14:30 |只看該作者
"合唔合法"唔使討論啦! 係香港係有示威遊行權的! 如果警方要扣陳小姐帽子, 我估都唔會咁快放佢出嚟, 比佢接受之前mrs smith post上嚟果個訪問。

說實話, 我一向都唔多討論國家大事, 我係百分百小女人, c9一名, 但睇左果條片, 真係對陳小姐的言論及行事作風不敢苟同! 仲要係大學生....唉!

我有個朋友係港大做, 同佢一提起呢位陳小姐..... 佢第一個反應係.....佢xx架! 大家自己去諗呢兩個係咩字啦!

佢讀哲學架嘛, 哲學家諗嘢可能真係同我地呢d普通人唔多同, 佢係超然d, 想過超然的生活, 可能要去仙遊先得喎

原文章由 cityowl 於 08-5-9 16:44 發表
大家仍然停留在 *應唔應該* 的層面去看問題,
而不是 *合不合法*
應唔應該我不同你爭論, 有人話應該有人話唔應該, 人人標準不同,
但 *合不合法* 就很理性很清楚的.
有位網友留言指"目無法紀" , 真係想問陳小姐犯了那 ...


伯爵府

積分: 15556


106#
發表於 08-5-11 14:22 |只看該作者
講得好 出嚟示威要有自己支持的議題!

咁我又唔明閣下為何咁撐陳小姐喎, 佢打起雪山獅子旗, 但又話不能代表自己支唔支持藏獨 咁即係佢無自己支持的議題而行出去"示威"啦! 如果佢只係要求港府接受異見聲音, 佢大可打着香港言論自由的口號出街, 我想佢就唔會被五星紅旗所包圍 亦唔會被警方抬上車!
我想除左陳小姐要想清楚到底自己再支持什麼, 閣下都要想清楚

原文章由 小米米 於 08-5-9 16:07 發表


示威的目的, 是要引起公眾關注自己支持的議題,
沒錯, 在傳聖火那天, 不就是可引起更多社會反應?

我發表不同意見, 便代表我「咬住唔放」, 上來討論區的意義是甚麼? 你上來在富爭議性的話題發表意見又為甚麼?

我 ...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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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發表於 08-5-10 02:58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siuwa 於 08-5-8 11:32 發表


如果警方有勸過佢離開, 而因為佢既行為會有可能引起暴力, 我覺得警方強行搬走佢係可以接受. 唔係佢真係被人打傷左, 到時警方仲大單. 班議員同國際人士仲多嘢講. 其實係警方濫用左武力, 定係有人濫用左言論自由 ...



totally agree!!!!!!!


大宅

積分: 2415


104#
發表於 08-5-10 02:50 |只看該作者
亞陳小姐好明顯係博出位ga la, 香港絕對有民主自由, 但我唔認同佢嘅做法lor!!!
如何唔係d警察叔叔"的"走佢, 我好贊成樓主講, 佢實比人踩c la!!!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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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發表於 08-5-10 00:04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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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發表於 08-5-9 21:45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cityowl 於 08-5-9 16:44 發表
大家仍然停留在 *應唔應該* 的層面去看問題,
而不是 *合不合法*
應唔應該我不同你爭論, 有人話應該有人話唔應該, 人人標準不同,
但 *合不合法* 就很理性很清楚的.
有位網友留言指"目無法紀" , 真係想問陳小姐犯了那 ...



老實說,我也不喜歡陳小姐這個人,她的行為雖然不識時務,卻絕對合法

無論她是博出位也好,同情藏獨也好,但既然基本法賦予''市民有遊行示威的權利'',所以她有和平示威的自由;當然,旁邊人可以反對,可以臭罵她,卻不應該動手,警方應該拘捕的,是動手的人
但竟然有不少香港人認同她是''該打'',甚至想打埋一份.... 天呀,法治何在 ???mouth:

大陸孕婦撤溪錢遊行,香港人都包容得了,為何不可以容忍陳小姐舉旗示威?若說她行為不愛國,那愛國的定義是什麼 ? 誰人有權力去判定何謂愛國/不愛國, 紅衫=愛國 ???

[ 本文章最後由 鵝老太 於 08-5-9 21:48 編輯 ]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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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發表於 08-5-9 18:17 |只看該作者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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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發表於 08-5-9 18:1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男爵府

積分: 7055


99#
發表於 08-5-9 17:52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mrssmith 於 08-5-9 16:13 發表
不管你小米還是大米, 憑什麼標籤化bk mami ?
我們家事了得就代表國事糊塗?!

一口一口的言論自由, 卻狹隘地批評mami 用icons, 大臣, 親子王國製造這些icons 不是讓mami 用的嗎?!

小米, 芝麻小事你都耿耿於懷, 何況國際大事? 不管你小米還是大米, 憑什麼標籤化bk mami ?
我們家事了得就代表國事糊塗?!

一口一口的言論自由, 卻狹隘地批評mami 用icons, 大臣, 親子王國製造這些icons 不是讓mami 用的嗎?!

小米, 芝麻小事你都耿耿於懷, 何況國際大事? 難怪你事事都覺得力不從心, 無能為力. 社會不好, 政府無能, 網友無視, 看開點, 你會快樂些. 至少聞起來沒那麼酸......

胸襟, 正是你需要的!

...


先由網名, 說出甚麼小米, 大米, 抑或如前文說他家的狗又叫米米,說起我, 這種芝麻綠豆的小事, 我不掛齒。連網名都走去討論, 才無聊。

當討論中,東拉西扯無謂事實, 又不針對人家言論, 用符號, 我只覺不明不白, 我看不出那點被稱作「狹義」批評

事實上, 接下來連翻對我的批評, 亂扣帽子, 於我不公平。

我只出一個回應, 接著無意思的追打, 真正「廣義」去打擊持異見人士啊。

從來論政說宗教, 永遠有理說不清, 要表達立場, 伸展自己的眼界, 從相同、異見中建立一己清晰立場, 留言疏理出條理, 才是需要胸襟。

這是一面倒, 人身攻擊、真正標籤陳巧文作某種icon的人需要的胸襟

我不明你指我標籤化bk 媽媽是甚麼意思? 我標籤那個網友作那一類?

還有, 你很有趣, 甚麼「難怪你事事都覺得力不從心」
well, 我網內, 網外的生活從不覺乏力
不過, 見到這個討論, 你說自己理據, 希望對方延伸自己想法, 最後落得個個回應根本不知其所云, 我開始覺喇。




嗯, 言論自由, 是容得下批評, 沒有所謂狹義廣義
那把關尺, 是不可人生攻擊, 誣衊、製做虛假言論。


禁止訪問

積分: 1893


98#
發表於 08-5-9 16:44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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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發表於 08-5-9 16:13 |只看該作者
不管你小米還是大米, 憑什麼標籤化bk mami ?
我們家事了得就代表國事糊塗?!

一口一口的言論自由, 卻狹隘地批評mami 用icons, 大臣, 親子王國製造這些icons 不是讓mami 用的嗎?!

小米, 芝麻小事你都耿耿於懷, 何況國際大事? 難怪你事事都覺得力不從心, 無能為力. 社會不好, 政府無能, 網友無視, 看開點, 你會快樂些. 至少聞起來沒那麼酸......

胸襟, 正是你需要的!


男爵府

積分: 7055


96#
發表於 08-5-9 16:07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焯楠仔 於 08-5-9 15:43 發表

咪示威一定要在奧運火炬傳送果日嗎?
你有反對嘅言論自由,我哋有支持嘅言論自由,路不同不相為謀,唔中意聽過主lor,作咪咬住唔放


示威的目的, 是要引起公眾關注自己支持的議題,
沒錯, 在傳聖火那天, 不就是可引起更多社會反應?

我發表不同意見, 便代表我「咬住唔放」, 上來討論區的意義是甚麼? 你上來在富爭議性的話題發表意見又為甚麼?

我真是一個人被不同人咬住唔放,好弱勢。


男爵府

積分: 7055


95#
發表於 08-5-9 16:01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焯楠仔 於 08-5-9 15:43 發表

咪示威一定要在奧運火炬傳送果日嗎?
你有反對嘅言論自由,我哋有支持嘅言論自由,路不同不相為謀,唔中意聽過主lor,作咪咬住唔放


莫名其妙。

當在bk 漫天都是同一意見一面倒人身攻擊、臭罵陳巧文的時候, 難道連我表達不認同的權利也不可以?

過主? 這是公開的討論區, 我加入討論, 我喜歡加入討論, 你幹嘛叫人「過主」?

我想, 我支持的言論自由, 當包括容納異見, 同樣有發言空間, 怎也未叫過人家過主。


男爵府

積分: 5880


94#
發表於 08-5-9 15:43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小米米 於 08-5-9 15:21 發表

bobosweet
幫朋友前, 請先睇清楚你朋友對我的留言才去說話吧!


我哪個字說過要規管, 不要亂扣我帽子。

不是深入了解你, 我在bk, 有一樣就是記性好,不過, 不在此討論範圍。 ...

咪示威一定要在奧運火炬傳送果日嗎?
你有反對嘅言論自由,我哋有支持嘅言論自由,路不同不相為謀,唔中意聽過主lor,作咪咬住唔放


男爵府

積分: 9397


93#
發表於 08-5-9 15:43 |只看該作者
Mrssmith 你返來啦!!好掛你


珍珠宮

積分: 44640


92#
發表於 08-5-9 15:39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mrssmith 於 08-5-9 15:07 發表
轉載-尊重是言論自由的基本前提文 /台灣社論 尊重是言論自由的基本前提

諷刺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畫所引發的抗議活動,在世界各地爆發後,目前已有九人喪生。逼得歐洲議會主席方德勒不得不發表聲明,坦承歐盟媒體刊載 ...


非常理性的正確分析


珍珠宮

積分: 44640


91#
發表於 08-5-9 15:30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小米米 於 08-5-9 15:21 發表

bobosweet
幫朋友前, 請先睇清楚你朋友對我的留言才去說話吧!


我哪個字說過要規管, 不要亂扣我帽子。

不是深入了解你, 我在bk, 有一樣就是記性好,不過, 不在此討論範圍。 ...


我唔係幫朋友, 只係路過搭訕下姐!! 你盡可能唔洗理我lee個無聊人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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