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PK知道水浸眼眉,今早搵我個親戚,想叫佢做和事佬,哭得好淒涼咁話驚明日開完會後,會比警方落charge告佢,有criminal record 就永不返身,不能再來香港打工(相信世界上不會有僱主要一個因衰虐兒而有案底的helper吧!),又要養個仔,冇工做就連個仔的學費都冇得交喎!而家留响香港食呀住呀都要自己比!我親戚來電問我有冇興趣同佢講喎?(吓,咩人哋唔係好口响話Did I do that?嘅咩?冇做又駛咩驚呀?)我同我親戚講,事發到今PK從冇表示悔意,喊都應該自己來搵我喊,要咁轉接,連求饒嘅誠意都冇!(也許從沒有放我在眼內的她,不屑向我求饒吧!)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事到如今,一切都等埋明日開完會再打算!我親戚唯有話比隻PK知,太太好busy,唔得閒同佢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