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claudia 於 08-11-4 11:08 發表
我的睇法依然係咁:
1) 做開定期被銀行說去買迷債, 並不代表那人就可以完全百份百說銀行問題, 自己無責任. 舉例說: 上年好市時,大把人從無沾手股票的都拎存款買股票, 損失了, 又可以怪誰? 係純自願架啦! 所以長期無沾手投資不等於可以此做理由証明自己無投資的心,意圖, 知識和被誤導.
2) 投資者有自身責任了解所買產品的風險和內容. 銀行無講足不等於投資者就可以ignore自己責任, 把損失全歸究於銀行.
3) 投資者被銀行sell可以say no., 無人被迫的.
4) 出事後常說迷債唔算高息. 高唔高息因人而異, 但肯定一定比做定期高, 才會選擇放棄定期改買迷債.
5) 相信投資者買下迷債的當時, Lehman Brothers都係AAA rating. 當時而言, 無人估到佢會倒下, 低風險的講法相對唔係錯. 低風險也不等於0風險.
6) 確實數據我無keep, 只從報章及記憶投訴被騙的cases成千, 但金管局立案調查的只有百幾(如有記錯, 請指正). 有確實証據唔係得把口講的何不拿出証據來?
7) 似乎仲有好多人出事後仍然唔去睇清楚自己買左乜, 將Lehman的迷債, 星展的constallation混為一談. 兩者出事的原因其實唔一樣.
8) 銀行保障自己無可厚非. 試問你見班人久不久就黎嘈, 要生要死你驚唔驚? 自問真係被騙的不如索性告銀行, 無謂沒完沒了的去衝擊銀行同監管機構.
9) 上星期五苦主們在午飯時間遊行引致中環塞車. 沿路聽到途人說的大多認為係輸打嬴要行為. 點解咁多人會唔幫所謂苦主? 係咪個個都懷落井下石之心? 苦主們不如自己想想.
當然, 我仍係果句, 對於理解能力有問題, 年老, 文盲等等, 能力上未能履行自己做投資者責任而買下迷債的人, 我們應予以協助.